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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监管,切实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于4月7日至12月8日期间开展了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及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企业自查阶段,为药品零售企业普及兴奋剂基础知识,列举药店常见含兴奋剂药品品种,强调文件要求等。在抽查阶段,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禁售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列入兴奋剂目录管理的药品,是否对未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的药品停止销售并主动下架。截至目前,共抽查含兴奋剂药品91个,含兴奋剂药品的零售企业51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