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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有桩租赁(电动)自行车布点管理工作的意见反馈
发布日期: 2020-07-30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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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我区有桩租赁(电动)自行车布点管理工作的意见征集
 

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停放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容貌水平,武进区共享单车选址布点工作将如下开展:

1.本着为民、方便、绿色出行原则,选址点位由属地街道(镇)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共同会商,并将选址点位方案报市城市管理局,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区级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报送市相关部门备案。

2.选址点位应符合下列管理要求:

(1)应当设置停车标识、停车标线、停车桩,停车标线应保持清晰、醒目、完好。

(2)不得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设置停放点位后的人行道板宽度不宜少于2米。条件受限的区域确需停放的,应考虑采取斜向停放的方式。

(3)不得占用盲道、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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