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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20-00017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武应急发〔2020〕8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产生日期: 2020-02-08 发布日期: 2020-02-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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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武应急发〔2020〕8号
 

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科教城安管处,局各科室、大队: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区工业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复工复产安全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企业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武肺炎防控指第12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第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武肺炎防控指第14号)等要求,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停产,企业员工精力分散、设备设施停止运行、员工陆续上岗,加上近期疫情造成的影响,企业不能很快达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因此,各地、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影响生产安全的各种因素,切实重视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严防复工复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领导要带队开展复工复产检查,安监科要结合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复工复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区应急管理局将制定复工复产专项检查方案,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二、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安全指导服务

各属地要科学有效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服务、积极指导,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生产防疫急需的消毒、医疗防护用品企业、原料生产企业(次氯酸钠、双氧水、乙醇、高分子聚合物等)以及民生物资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确保生产安全。针对企业生产实际和季节特点,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和岗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企业在防控疫情的同时有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各属地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复工复产前,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一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再教育,重点培训开车方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工艺指标、应急预案等内容。企业开展教育培训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二要严格安全条件确认。重点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仪表、管道、阀门、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和厂房等安全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不安全不生产。三要强化领导带班值班。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岗位安全巡查,科学排班,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四要强化现场管理。冶金企业要加强煤气作业场所的通风管理,粉尘涉爆企业要落实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清扫,要加强特殊作业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制度,规范办理和审批作业许可,严格安全检测分析,落实专人现场监护,要统一协调管理承包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五要严格变更管理。化工企业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凡涉及到工艺、设备、劳动组织等变更的,必须严格变更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履行变更审批程序,严禁强行复产、带病开车,严禁超负荷、超能力生产。六要强化应急管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应急防护装备和物资配备,开展针对性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确保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产方案必须经企业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论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施行。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机械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复产前须书面告知区应急管理局(附件1、2),请属地对照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机械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名单,于企业复工复产前将附件1、2按照不同领域报区应急管理局基础科或危化科。其他企业于复产复工前将附件1、2报属地安监科。

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执法

各属地要根据辖区内工业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的时间节点,认真制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持严查、严管、严打,确保企业复产复工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针对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把有限的检查资源向重点行业领域倾斜,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冶金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开展精准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粉尘爆炸、涉氨制冷、特殊作业和承包商作业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有深井铸造工艺的有色机械企业和有大型高位污水储罐、厌氧罐等设备设施的企业安全检查,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停止使用。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抢赶工期进度盲目冒险复产,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负荷生产,严肃查处重要岗位人员不足无法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据复工复产专项检查方案,结合危化、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内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请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企业,并严格执行。

附件:1.附件1武进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告知书.xlsx(样稿)

           2.附件2武进区化工企业复工复产告知书.docx(样稿)

           3.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4.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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