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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推荐2020年度区重点文旅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14/2020-00005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产生日期: 2020-03-09 发布日期: 2020-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推荐2020年度区重点文旅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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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度区重点文旅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增强我区文旅发展后劲,丰富我区文旅产品体系,充分发挥重点旅游项目对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推动作用,促进我区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推荐2020年度区重点文旅项目工作,请各镇、开发区积极推荐区域内优质文旅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应突出休闲度假、生态旅游、产业融合、旅游新业态等,能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业转型升级。

2、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特色乡村文旅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额应不低于500万元),须具备项目总体规划及批准文件、建议书及批复、立项批准文件,确保项目当年开工、有序推进,切实按预定计划完成当年形象进度。

3、项目应该符合《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37号)、《常州市市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7〕8号)和《常州市武进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财工贸〔2017〕14号)等相关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利于为项目争取各级各类专项引导资金扶持。

4、已申报“常州市2020年度重点文旅项目”并完成确认的项目,不再重复填报,自动列入2020年度区重点文旅项目名录。

经推荐、调研优选和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认的2020年度区重点文旅项目,将列入“2020年度武进区重点文旅项目投资计划”。列入计划的项目,须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月度投资情况和形象进度。请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认真填写《2020年度武进区重点文旅项目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相关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材料复印件,于3月23日前报送至我局产业规划科。

联系人:戴春霞    联系电话:86310205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推荐2020年度区重点文旅项目的通知.doc


常州市武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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