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0年湖塘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2020年湖塘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四个最严”,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开展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
1、实施风险评估和监测专项提升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开展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食品相关产品等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地方特色食品、高风险食品和高风险项目的专项监测,强化部门间风险监测信息共享。按照国家部署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农技农机站负责)
2、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农兽药残留、“三鱼两药”、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农技农机站负责)
3、实施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行动。小作坊登记建档率达100%,集中解决食品小作坊无证无照、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小作坊责令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予以关闭。开展小作坊提档升级工作,评选市级“样板小作坊”。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区建设,继续引导小作坊集中生产,按照《江苏省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开展对食品小作坊的信息化监管工作。探索开展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智慧监管。(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行政审批局负责)
4、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市区校三级联网,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教育科、卫生计生科负责)
5、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査整治常态化机制,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湖塘派出所、马杭派出所、鸣凰派出所负责)
6、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鼓励配送食品使用环保可降解容器包装,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重点推进网络订餐经营者实施“阳光餐饮”,提升餐饮智慧化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综合执法局负责)
7、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利用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负责)
8、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做好粮食烘干存储服务,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农技农机站负责)
9、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对高风险进出口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负责)
10、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和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加强创建工作动态管理,提升创建工作质量。(镇食安办、农技农机站、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及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化解食品安全隐患
11、突出重点问题整治。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做好农产品种养环节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农技农机站负责)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方式为重点,开展标签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规范保健功能声称及评价方法。(湖塘派出所、马杭派出所、鸣凰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国境口岸等食品安全管理。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100%的食品生产企业、80%的食品经营企业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研究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标准。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教育科、民政科、财政分局、综合执法局、卫生计生科、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及涉刑案件、产品认定等问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昆仑2020”行动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教育科、湖塘派出所、马杭派出所、鸣凰派出所、司法所、农技农机站、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13、加强依法监管能力。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及时将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开展源头治理并反馈办理情况。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司法鉴定制度。健全双向移送制度,加强大案要案联合查办督办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开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湖塘派出所、马杭派出所、鸣凰派出所、司法所、农技农机站、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依托现有资源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监测结果处置制度,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水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风险监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健全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湖塘派出所、马杭派出所、鸣凰派出所、农技农机站、卫生计生科、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抽检监测能力。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1.5批次每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品种覆盖率达100%。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数量,扩大监测范围,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农技农机站、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助推高质优效产业发展
16、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督促企业建立公开承诺、自查报告、“黑名单”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法规知识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90%以上。督促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督促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2020年保险覆盖率实现大型食品生产企业50%以上,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30%以上,农村集体聚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达80%。(农技农机站、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促进产业提质升级。优化食用农产品认证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相关配套制度。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成果,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动农业生产全程标准化、全域绿色化和规模生产主体追溯全覆盖、监管全覆盖。加强覆盖基地、物流配送、批发等环节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技农机站、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18、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宣贯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教氛围。(宣传科、湖塘派出所、马杭派出所、鸣凰派出所、司法所、农技农机站、卫生计生科、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镇食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第一时间权威发声,实事求是公布信息,掌握食品安全工作主动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开辟食品安全宣传栏目,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有力回击造谣传谣,发出食品监管“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加大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宣传科、司法所、农技农机站、卫生计生科、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发挥社会多元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大中小学校、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不同作用,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2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制度建设、评议考核等方面的作用,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修订出台《湖塘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和《湖塘镇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等。(镇食安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22、健全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党委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考核、综合治理考核等范围,权重不低于2%。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并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经费保障。(镇财政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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