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农经站、会计服务站: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村级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村级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工作,依据相关法规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关于印发<常州市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的通知》(常“三资三化”组发〔2017〕2号)规定要求,现就做好村级财务决算、决算编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村级财务决算工作
(一)时间要求。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村级财务决算编制时间为12月31日。结合镇(街道)实际,要求各镇(街道)在12月25日至12月30日前完成决算编制的各项准备工作,12月31日编制村级决算表,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村级财务决算及年度收益及收益分配的财务处理,并完成村级财务决算报告撰写上报、公开工作。
(二)准备工作。村级财务决算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1、核对资金账户。与村级资金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行做好资金对账工作,确保账款相符。在决算编制期间原则上暂时冻结账户,资金准进不准出,以便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2、兑现发包合同。清理村级各项经济发包合同,及时催收兑现承包金,做到应收尽收。对兑现困难的承包人,因特殊情况需延缓上交或者减免承包金的,须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执行。
3、清收应收款项。盘查财务各项应收款项,积极做好账务核对,并及时清收回笼。对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要与债务人订立偿还计划,按期清收。
4、清理应付款项。清理村级各项应付款项,凡列入本年度财务预算支出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应根据村级资金收入状况及时兑付。不能按期兑付的应付款项,要在下一年度的预算中综合考虑,确保村级债务逐步化解。对于列入本年度财务预算支出的管理费用、公益事业支出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必须及时兑付清楚,纳入本年度财务决算。
5、清查工程项目。清查村级在建工程项目,已完工的要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及财务决算、资金结算工作,办理财务手续和完成账务处理。对工程建设缺口资金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纳入财务账内核算,并列入下一年度债务偿还财务预算支出,逐步清偿。
6、结算干部工资。积极做好村组干部工资考核兑现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跨年度兑付村组干部工资的,应按本年度财务预算金额列入应付工资。
(三)财务处理。村级财务决算的财务处理按以下程序和步骤处理:
1、完成村级收支报账记账。村级本年度内的收支在编制财务决算前必须报账,完成账务处理,并编制本月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在下一年度中,非特殊情况,不得出现2019年度的支出原始凭证报账。
2、应收应付事项财务入账。完成应收未收承包金、应付工程款项、应付工资款项、应付未付村级费用支出等事项的账务处理工作。
3、编制村级财务决算表。在完成村级财务收支入账及应收应付款项账务处理后,即可编制村级财务年度决算,其中:清收债权资金、借款资金、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在建资产支出、偿还债务支出还需编制到明细。
4、村级收益及收益分配。村级财务决算表编制完成后,按下列顺序处理村级财务报表及账务结转:⑴打印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⑵编制村级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制定分配方案,按程序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与余额结转;⑶编制村级资产负债表、村级债权债务表;⑷完成村级财务期末结账,将会计年度进入到下一年度。
5、撰写村级财务分析报告。包括经济发包合同兑现情况、村级管理费用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资产变动及村级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等,要分析原因,找准问题,并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二、关于2020年度村级财务预算工作
村级2020年度的财务预算,应以本村2018和2019两个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为依据,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村年度收支预算。
1、规范预算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一方面要明确预算收入范围。各村在编制预算方案时,将经营性收入、各种承包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可预见的上级补助收入及项目补贴收入等全部纳入收入预算,做到不漏项,不打折扣。另一方面要明确预算支出范围。主要包括经营性支出、管理费支出(含办公、会议费支出、村干部报酬、经营费用、报刊费、差旅费支出等)、其他支出含公益性设施维护支出、福利性支出(五保、困难户补助、文教卫生、社会保险)等。
2、严格预算程序。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财务预算方案必须征询村民(股民)代表意见,经村监委(民主理财小组)签字(盖章),村党员代表会议审议、村民(股民)代表会议讨论签字通过,报镇、开发区、街道会计服务站、经管站审核、备案后,向村民(股民)公布后实施。
3、强化预算执行。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预算方案进行,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必须定期公布。2020年度村级财务收支预算表要求在2020年1月20日前编制结束。同时,镇(街道)会计服务站要及时做好所辖村财务收支预算的录入工作,将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数据于2020年1月31日前录入市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系统。
三、认真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增减收支项目或增加支出额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原则上为当年的10月份),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再次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党员代表会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追加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强化村级财务预决算的监督管理
分层次建立和完善预决算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责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是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督促和监督本村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审批及其预算执行工作。
(二)明确镇(街道)农经站的监管责任。镇(街道)农经站负责村级财务预决算的审核及其预算执行的监管工作,对于不按时编制村级财务预决算或不按预算执行的村,一方面将村级预算执行纳入村干部年度考核,另一方面追究村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明确镇(街道)会计服务站的监督和指导责任。各镇(街道)会计服务站负责村级财务预决算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协助村级完成财务预决算的编制上报,督促村级预算方案执行,指导村级财务决算报告的撰写工作。在村级财务预算执行中,对财务报账中预算外事项不予入账,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农经站和分管领导。
(四)实行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镇(街道)农经站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改进意见。
(五)实行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公开制度。按季度对村级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在村级财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 2020年度村级财务收支预算表
2. 2019年度村级财务收支决算表
3. 2020年度XX村财务预算调整表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2020011412455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