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的要求,常州市武进区永安河拓浚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将太湖流域永安河拓浚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
下载附件:太湖流域永安河拓浚整治工程水土保持鉴定书
永安河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永安河工程验收报告及附件(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