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武进区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106号)和常州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意志,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强力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重点是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企业;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彻底查清“五个有没有”:
(一)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
(二)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
(三)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
(四)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车库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五)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底前):区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梳理提供化工和疑似化工的市场主体清单,供电部门提供所有动力电用户清单,6月5日前按地区分别提交各镇、开发区、街道并报区安委办。各镇、开发区、街道立即组织辖区村(社区)、基层网格,围绕“五个有没有”,对辖区“小化工”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登记造册。对确实无法界定为“小化工”的疑似企业,报区安委办。6月22日前,各地将排查清单报区安委办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底):各地对排查出来的“小化工”清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整治结束后各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层层上报,最终由各镇、开发区、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7月22日前报区安委办。
(三)检查督导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底):区对镇(开发区、街道)、镇(开发区、街道)对村(社区)的排查整治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区政府将对数量多、问题突出的地区组织专项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彻底排查。各地要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基础网格作用,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集中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逐村(社区)、逐企(单位)、逐户“过筛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迅速坚决整改。各地要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处置、强力整治。对排查中发现应列但未列入2017年全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依法立即关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产,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化工”,要坚决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
(三)严肃查处问责。整治过程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法人代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负责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出租厂房、民房等场地给“小化工”的企业或个人,也要依法依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鼓励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主动排查发现并彻底整治问题,对省级专项督查,市、区级验收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部门、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双组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业、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纪委监委、政法委、工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武进区供电服务中心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附件1),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全力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层层压实责任。区政府全面调度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承担具体落实责任。镇(开发区、街道)作为工作单元,村(社区)作为具体网格,一个一个“过筛子”,确保大起底、无遗漏。对于排查和整治结果,要层层报送,传导责任压力,确保发现的问题隐患彻底整治,逐个对账销号。区派驻安全生产督导组将把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深入镇、村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整治进展,检查突出问题,压实整治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讲清“小化工”的严重危害,明确从事“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良好局面。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严防“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区级举报电话:86310365;邮箱:ajj86310365@163.com。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开发区、街道于每周五12:00前报送《排查整治清单(一、二、三)》(附件2)、《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附件3)、每周工作动态(附件4);于2020年6月5日前报送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话和QQ)和《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信息表》(附件5);于6月22日前报送排查摸底阶段工作总结;于7月16日前报送整治阶段工作总结。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6月5日前报送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话和QQ);于每周五12:00前报送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联系人:汪东泽(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电话:86318755;邮箱:982354983@qq.com。
附件:1.武进区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排查整治清单(一、二、三)
3.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
4.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每周工作动态(样稿)
5.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