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武进区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验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方案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人力资本支撑。新型职业农民是农村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乡村经济社会能否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要求,结合武进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紧紧围绕推进武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聚焦培育高素质农民目标,优化培育资源,创新培育方式,强化认定管理,完善政策扶持,打造特色品牌,逐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武进模式”。
(二)遵循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培育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尊重我区实际,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对农民培育进行整体规划,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
——坚持重点培育。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计划为引领,根据区域资源禀赋,立足农业产业布局、地域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发展实际,围绕产业发展迫切需求的关键技术和紧缺人才,把形成特色产业、品牌产业、服务产业作为人才建设首要任务,分类分产业分层次开展培育工作。
——坚持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问题导向,满足农民需求,调动农民参与培育的积极性。建立各类主体参与培育的有效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培育活力,规范培育行为,提高培育质量。
——坚持精准培育。着眼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科学遴选培育对象,分产业、分类型、分层级、分模块实施教育培训,强化规范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导力量。
(三)主要目标
立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稳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激活新型职业农民的群体活力,3年内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构建制度体系、探索培育模式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武进经验。
1.培育1支高素质人才队伍。通过分类培养,稳定高素质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在试点产业中实施专项培训,3年内专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人数200人左右,重点培育认定100名,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开展涉农专业学历教育30人左右。
2.构建1套科学系统的制度体系。系统构建可操作的制度框架体系,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入库、分类培养、认定分级、政策扶持、激励淘汰的闭环式制度体系。
3.探索1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完善专项培训、学历教育、创新创业等培育形式,形成以政府主导、行业协会运作、市场主体有序参与,同类地区可推广可复制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武进模式”。
二、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对象
1.确定试点产业。结合武进农业发展现状,选择葡萄、水蜜桃两个产业为先期试点产业,培育对象以从事葡萄、水蜜桃两个产业的职业农民为主体,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培育对象数据库。
2.明确培育对象。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原则和标准。重点遴选出一批长期从事葡萄、水蜜桃生产,有一定产业规模、文化素质较高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农业服务业负责人、返乡下乡涉农创业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作为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主、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为辅。培育对象可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乡镇和农业企业联合推荐、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
(二)实施分类培训
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坚持按岗分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要通过专项培训、学历提升等方式,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能力提升计划。
1.专项培训。精选葡萄、水蜜桃两个产业中从业人员为培训对象,由果品协会下设的葡萄分会和水蜜桃分会牵头,试点“协会组织、政府把关”的方式,由协会组织各类技术类培训,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在政府指导下由行业协会和相关培训学校制定培训方案,根据农户实际技术需求和产业发展设计教学内容,规范教学管理制度,按照产业周期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生产实践、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等各类培训形式,每年培训60学时以上,全面提升职业农民的综合发展能力。
2.学历提升。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教育扶持计划,与相关涉农高等院校签署定向委托合作培养协议,鼓励新型职业农民申请人进入高校农业类专业本专科学历教育深造,对完成学业的学员给予学费补贴。选取符合条件的培育对象,依托涉农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弹性学制、“半农半读”形式,开展中等农业职业教育,培养一批留得住的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三)优化培育资源
1.打造培育基地。以现有果品协会下设葡萄分会和水蜜桃分会为主导,吸引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参与建立培育基地和田间学校。学习借鉴常熟市与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举办现代农业专业专科学历教育,以及张家港市、常熟市与扬州大学合作培养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本科学历教育有益经验,精选省内涉农高等院校,打造富有武进区特色新型职业农民学历培育基地。
2.丰富培育内容。充分调查和掌握培育农民的需求,在培育内容设置上,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前沿性,围绕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科学确定相应培训教育内容。围绕综合素质提升,重点设置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法律知识等内容;围绕生产技能提升,重点设置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应用,市场化、信息化、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等内容;围绕经营管理能力提高,重点设置创新创业、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互联网等内容。围绕区域特色优势农业培育,突出现代适用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育为主,加大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保技术等的培训力度。围绕三产融合经营,开展农旅结合、康体养生经营新型农民培育,开展有针对性内容的培训教育。
3.精选培育师资。选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政府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等担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兼职教师;支持和选送农广校等培训机构中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培训教育管理人员、专职教师,以及相关技术人员、乡土人才、大学生村官等到农业职业中专、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涉农院校进修和培训,提升农民培训教育能力,打造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稳定的、高水平的新型农民职业培育师资队伍。
4.运用信息共享资源。建设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化服务云平台,对接“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农技耘”APP,整合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服务等线上资源,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智能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农民提供灵活便捷、智能高效的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和全程跟踪指导,提高培育效果。
(四)推进认定管理
职业农民认定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分类认定的原则。
1.规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分级认定办法,形成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等相关文件,明确承办机构和相关责任。在认定指标上,选择注重可操作性,选取可量化的指标,全方位体现报名者情况,按照分数高低分成多个层级。
2.规范证书管理制度。根据职业农民提出的认定申请,区农业部门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职业农民,同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享受教育培训、农业补贴、社会保障、评奖评优等相关待遇。
3.试行分级认定。探索建立职业分级认定制度,出台职业农民多级认定标准。
(五)加强年审考核
1.动态考核管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形成职业农民年审管理制度。对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经营规模、社会效益及职业道德等多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实现总量控制,做好符合条件农民的统计信息采集入库工作,对入选职业农民的情况进行核查、统计和更新,通过年审调整分级认定名录,对于已经认定的职业农民但年审不符合条件者,注销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和待遇。对于新补充符合职业农民标准的给予等级认定及证书颁发。
2.鼓励职称评定。鼓励职业农民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在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定上给予指导和帮助。
(六)开发新型职业农民管理信息系统
开发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及时录入基本情况、教育培训、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信息,并根据年度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提高新型职业农民信息采集、申报审核、过程监控、在线考核等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主要包含职业农民信息输入与查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与管理、培训与学历提升管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新型职业农民评优与奖励、相关政策查询与管理等7类模块。加强信息员培训,定期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七)完善政策扶持
出台扶持职业农民发展的各类政策,重点在社会保障、教育资助、创业扶持、职称评定、资金投入、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1.社会保障政策。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根据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给予单位或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2.教育扶持政策。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免费享有政府提供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实用技术等知识更新培训。
3.创新创业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享受简便市场准入、金融服务、项目扶持、用地用电、创业技能培训等创新创业政策。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职业农民准入及实施方案制定(2019年12月)
1.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设计职业农民调查问卷并实地调研,完成职业农民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
2.制定职业农民入库管理办法。筛选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全面了解试点产业职业农民发展现状资料,制定筛选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建立职业农民资源库。
第二阶段:相关制度设计及认定管理阶段(2020年1月—6月)
1.制定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制度。一是出台《武进区新型职业农民跟踪培育制度》,引导农林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协会负责人、新型职业农民创业示范典型等对职业农民开展结对帮扶、入户指导和创业支持等,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跟踪扶持工作。二是出台《武进区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实施方案》,依托省内农业本科院校和农职院校,签订委托协议,开展合作办学。三是出台《武进区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学费补贴实施细则》,提升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学历水平和专业素质。
2.开展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出台《武进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武进区新型职业农民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考核评价、分级认定、扶持政策等内容。对认定标准、考核等评分指标和分值科学设定,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认定办法,由农民自主报名、基层政府和农业部门推荐等多方结合的方法完成认定申请。
3.职业农民培育相关激励配套制度设计。根据实地调研,国内外经验借鉴,结合武进实际,出台《武进区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社会保障补贴实施细则》《武进区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奖励制度》《武进区新型职业农民推优评选奖励及典型宣传制度》,开展广泛宣传和示范推广。
第三阶段:制度实施运营阶段(2020年6月~2021年6月)
1.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媒体报道、政策解读、现场咨询等方式,深入解读和广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主动参与培训和等级评定,形成新型职业农民试点推广的良好舆论氛围。
2.精心组织实施。以葡萄、水蜜桃两个协会为依托,按照职业农民认定管理运作模式,开展方案申报、认定、评级等具体实务工作。
3.建立固定观察点。将2个协会设为固定观察点,明确专人负责定期调研反馈,形成政府、专业协会、职业农民三者利益共同体,从报名培训到认定评级、从政策扶持再到主动报名的循环运行模式。
4.中期评估。收集制度运行期间的农户体验,委托专家组对认定等级评定、动态管理模式、扶持力度等体系中关键环节制度进行绩效测评。
5.完善方案。根据中期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优化业务流程,调整运行方案,使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阶段:总结推广完善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
全面总结制度运营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评价改革措施的可推广性,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制度的基本模式,并逐步扩大至全区其他产业,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武进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新型农民培育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及目标任务,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牵头总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各镇(街道)等多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构建各单位各司其职,相互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合力。
(二)加大扶持力度。切实保障对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的财政资金投入。对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验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度化运行,改善教育培训条件,提升教育培训能力。综合运用项目、信贷、保险、税收等政策工具,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三)加强督查指导。适时组织试点工作核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履行责任,切实规范制度运行;加强对项目实施、政策落实、资金使用、指标完成等情况督查考核。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现代传媒,广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措施、方法效果、经验介绍,使广大农业企业、园区及规模经营主体提高认识,激发农民主动参与的热情,并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舆论与工作环境。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推优评选奖励及典型宣传计划。在新型职业农民中开展全区“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鼓励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参加农业创业创新等各类大赛,组织开展专业技能比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典型宣传,挖掘新型职业农民在带动产业发展、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开展广泛宣传和示范推广。
附件: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