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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1-22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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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方案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要求,结合武进区实际,制定《武进区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完善专项培训、学历教育、创新创业等培育形式,重点培育认定100名新型职业农民,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开展涉农专业学历教育30人左右;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入库、分类培养、认定分级、政策扶持、激励淘汰的闭环式制度体系。

三、实施时间

2019年12月—2021年12月

四、主要内容

(一)遴选对象。遴选对象要长期从事葡萄、水蜜桃生产,有一定产业规模、文化素质较高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农业服务业负责人、返乡下乡涉农创业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培育对象可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乡镇和农业企业联合推荐、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

(二)培训模式。主要通过专项培训、学历提升等方式。专项培训由协会组织各类技术类培训,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学历提升是与相关涉农高等院校签署定向委托合作培养协议,鼓励新型职业农民申请人进入高校农业类专业进行学历教育深造,对完成学业的学员给予学费补贴。

(三)认定管理。后期将会出台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分级认定的相关办法,对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承办机构和相关责任。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将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享受教育培训、农业补贴、社会保障、评奖评优等相关待遇。

(四)年审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的年审制度,对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经营规模、社会效益及职业道德等多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实现总量控制。


(五)政策扶持。重点在社会保障、教育资助、创业扶持、职称评定、资金投入、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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