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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晚9点,武进区交通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快速查处一起普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案件。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货车采用普货和危险品混装的形式,将桶装的不饱和聚酯树脂装载于普货中间。根据危化品目录,不饱和聚酯树脂属于三类易燃危险品,必须使用危险品专用车辆运输。目前查处的车辆属于普货运输车辆,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区交通执法大队将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相应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下一步,区交通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运输领域执法力度,为全区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