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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行为,根据《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
针对去年开展的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继续开展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检查:一是查看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职情况,检查是否有挂证、兼职现象,是否在岗并履行岗位职责,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查看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等,在职执业药师是否与许可或备案人员一致,如有变更,是否进行备案。三是检查是否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购销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购进销售回收药品,采购药品是否按规定索取发票,证、票、帐、货、款是否相符一致;购销中药饮片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进药品是否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以及药品是否可追溯等为重点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共出动52人次,重点对26家存在问题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对其药品经营行为以及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其中1家企业因执业药师不在岗被当场行政处罚,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并更换执业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