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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药械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开展了节前安全检查。
9月30日,区市场监管局对湖塘镇一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执业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购进的酚麻美敏片未按含麻复方制剂要求销售,现场无法提供销售记录等情况。针对该企业违反GSP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检查组对其做出了当场警告处罚。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1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家,医疗机构3家,其中当场警告1家,责令整改3家。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抓实抓细,严把药械质量安全关,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