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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遥观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 2019-10-30    来源:遥观镇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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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遥观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征集
 

经过为期20天的遥观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征集,共计收到网友咨询及意见建议4条。主要涉及企业安全培训咨询、特种作业证件辨别、劳动纠纷、企业安全责任界定。感谢网友的积极参与与支持,现将有关结果反馈如下:

1.一般每年3至5月常州市武安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中心会在遥观镇开展数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之前会通过多种方式通知企业,培训时只需带网络预报名时打印的报名回执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如错过本乡镇的培训班可以在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申报信息系统里查询其他地区即将开办的培训班次并进行预报名。

2.特种作业操作证可以在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上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予以查询核实。

3.作为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有三方面义务,比如说严格遵守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等。此外,《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单位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按照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等。构成犯罪的,比如其行为直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刑法,还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希望相关工作人员在今后的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问题,服从现场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这样既是在保护自己,也是在保护他人。

4.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一般来说,都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都进行了规定,包括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等。主要负责人如果未履行上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监管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会处以罚款,单位还要停产停业整顿。如果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话,负责人会被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如果很好地履行了所有的法定职责,那么企业因为其他因素发生事故,只要不是你的责任,你就不会被处罚。具体的事故责任由事故调查组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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