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科教城安管处,经开区分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苏应急〔2019〕53号)转发给你们,请督促各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同时,结合《武进区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武安监发〔2018〕96号)提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涉及本质安全诊断治理的相关镇、开发区、街道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工作落实,并与6月24日下班前,将负责人联系表(附件3)上报区局(经开区分局),同时每季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附件4)。
二、各相关企业根据本通知精神(企业名单见附件2),于2019年7月20日前将问题清单及诊断报告报区局(经开区分局),同时按文件要求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区局(经开区分局)每年按照专项行动企业总数的20%,组织开展隐患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因企业自查、排查未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立案查处。
联系人:巩栋栋,联系电话:86318755。
附件:1.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2.武进区本质安全诊断企业名单
3.武进区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乡镇负责人联系表
4.武进区本质安全诊断企业进展情况表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下载附件: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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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本质安全诊断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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