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办,科教城安委办,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汲取响水“3・21”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我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明查暗访、综合督查等工作。前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迅速推进大检查、明查暗访和综合督查等,排查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大检查数据统计和明查暗访、综合督查情况上报工作,根据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大检查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19〕13号)和上级纪委督查反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
1.为避免重复统计,区级部门只需报送区本部门检查情况,各镇(街道、开发区)数据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安委办统一汇总报送。
2.完善大检查周报表,增加危化检查的内容(见附表1)。
3.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大检查以来查出的重大隐患内容、整改完成情况、责任单位(见附表2)。本表格每周五报送区安委办(首次报送时间为5月31日,涉及上报数据必须与已上报一致),由区安委办汇总后每周报市安委办。
4.加强隐患闭环管理,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隐患数量、责任单位(见附表3)。本表格由各镇(开发区、街道)、各部门自行负责统计、汇总、保存,注意与上报数据保持对应一致,以备督查检查;6月7日前电子稿报备区安委办。
(二)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综合督查方面
1.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的紧急通知》(武政办发〔2019〕24号)要求,请14个专业小组的区牵头部门(明查暗访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及时上报明查暗访情况表(见附表4)和发现问题隐患清单(见附表5)。
2.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武政办发〔2019〕25号)要求,请区领导带队综合督查的区联络部门按要求(每月安排一次督查,督查活动结束后5日反馈)上报区政府领导带队督查情况反馈表(见附表6)。
附件:1.武进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周报表
2.武进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
3.武进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
4.武进区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情况表
5.武进区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6.武进区区政府领导带队督查情况反馈表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下载附件:附件1 大检查周报表(附件1)
20190529044124127
附件3隐患统计表(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