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事业单位:
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区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武政发〔2015〕147号)、区财政局《加强镇(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武财农〔2018〕47号)和《关于编制2020年镇级财政预算的指导意见》(武财农〔2019〕4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我镇财政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个三年行动计划决胜年”的主题,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持依法理财,强化收入征管,科学安排支出,强化预算约束,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积极发挥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本镇经济社会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量入为出原则。根据年度政府财政收入和综合财力的可能安排财政预算,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编制年度赤字预算。
(二)坚持综合预算原则。将政府各项收支依法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编制好二本预算,增强政府财力运筹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坚持急需必须原则。预算安排优先保障政府日常基本运转、民生基本保障、政府存量债务和隐性债务的化解,以及生态必须、民生急需项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取消一切不合理开支,大力压降一般性行政运行成本。
(四)风险底线原则。依法依规落实财政部门债务管理的责任,从严管控债务规模,加强债务日常管理,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严禁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全力以赴做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
三、编制内容
2020年我镇政府财政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地方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一)一般公共预算的编制
镇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跨年度预算平衡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民生急需、生态必须”、满足基本功能的要求编制;镇级部门预算应当根据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从严从紧进行编制。
1.收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部门要综合考虑近年收入实绩、政策调整因素,科学测定当年度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收入预算的编制必须坚持科学客观、实事求是。
2.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事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根据 “人员经费按实,公用经费按定额”的原则编制。
(1)人员经费。按2019年10月份在编在册人员实际工资为基础,按人事部门核定的人数、工资标准和上年分配方案编制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社会保障经费按区人社局和镇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社保基数计算,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严格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武政办发〔2014〕12号)文件精神执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按单位上年度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5%计提。
(2)公用经费。按各单位定额,根据单位职能和相关政策,再结合单位在职人员情况,计算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费由镇政府办公室统一采购,继续实行领用制,水电费、邮电费由镇政府统一编制预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镇定额进行部门预算。(定额见附表)
来人来客原则上在食堂招待,不发香烟、礼品。退休职工慰问及其他各类慰问均由镇组织部门按统一标准统一慰问,各单位均不再另行慰问。(遵照礼委发〔2014〕4号文件执行)
学校、医院部门预算按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局社保科相关要求编制。
3.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包括政府项目支出和单位项目支出。项目支出要分项目进行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财政分局要建立“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考评”的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支出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编制下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1)政府项目支出。应以“保运转、促民生、优生态、化债务”为前提,根据“量入为出、急需必须”的原则编制。每年刚性筹集可用财力的10%用于化解政府债务的资金必须列入财政预算。严控政府性投资项目,对超出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全面梳理已完工、在建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按项目进度分年度将应付工程款列入财政预算。
(2)单位项目支出。根据我镇当前实际财力,2020年各单位不安排编制项目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
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政府采购预算要坚持先预算后采购,所需资金应当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项目,不得实施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我镇当前实际财力,2020年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
政府性基金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目前我镇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根据区财政局综合科提供的乡镇收入预算数编制,主要涉及“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科目;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根据上年度实际征收情况,科学合理测定本年度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安排,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绿化、路、环境卫生等设施建设。
四、编制要求
(一)要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各部门要根据《预算法》要求,认真扎实组织好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按统一的预算编制格式,规范编制预算。要科学测算全年预计收入和各项支出,不得人为漏报瞒报;要结合可用财力,按照轻重缓急、急需必须原则,科学安排支出内容。政府收支预算要详细说明编制依据及标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确保预算编制数据完整、准确。
(二)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落实增收节支措施
根据《关于转发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的通知》(武财预〔2019〕4号)文件精神 ,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遵循“量入为出、急需必须”原则,从严从紧编制财政预算。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工作。摸清本镇行业、产业现状和特色,加强与税务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重点行业、规模企业应税销售、申报及征缴等关键数据,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全面梳理非税征管情况,科学制订非税征收奖惩机制,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积极开展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摸清家底,加快整合清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压减和控制基本支出。推动建立编外用工核定制,积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坚持不符合规定的财政供养人员不安排经费原则,减少人员开支;完善基本支出预算定员定额标准,建立健全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压减部门日常运转经费;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严控外出培训,节减财政开支;完善政策性考核及奖补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等违规行为。三是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项目支出。重点保障生态必须和民生急需项目,取消一切不合理开支和资金绩效不高的支出项目,非必须、非急需、非民生项目一律停止。全面梳理已完工但款未付清的项目和在建工程项目,科学认证财政承受能力,分年度制定支出计划台账,纳入财政预算。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控制。严格落实武政发〔2017〕229号、武政规〔2018〕2号和武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原则上超过财政承受能力一律不得新上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部门一律不得予以预算安排。严禁投资项目无预算、超预算实施,严禁施工单位垫资金实施,严禁从国有企业调度资金、开支与国有企业经营无关的费用。
(三)要规范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财政分局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上级规定。镇财政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报区政府备案。财政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具有刚性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除政策性增支、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党委及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及重要会议所需可以追加预算外,其余情况一律不予追加。镇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需报区政府备案。对未列入预算的单笔50万元以上的追加支出,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留有记录),并报区政府备案。
(四)要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各单位、各部门需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办发〔2016〕113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预算公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预算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细致做好本镇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镇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镇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表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计划表。以上四本预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没有相关收支项目而未单独编制的,可公开空表,并在表底文字注明本级政府无相关收支项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区级直接编制收支预算,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并在表下予以说明。镇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时限为镇人代会审议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
五、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0年部门预算采取“二上二下”编制程序,为适应《预算法》实施后审议时间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在 11月15日之前完成预算编制。
附件:
1、2020年武进区礼嘉镇部门预算建议表
2、2020年武进区礼嘉镇部门预算定额标准表
定额表之一:2020年礼嘉镇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定额标准表
定额表之二:2020年礼嘉镇幼儿园部门预算定额标准表
定额表之三:2020年礼嘉镇学校部门预算定额标准表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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