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科,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院:
2019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卫健委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以实施卫生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决胜年为主题,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为充分展示卫健事业发展成果,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继续创新实干,为全区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镇(开发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科,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评选条件
1.干部队伍强。切实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领导班子作风正、合力强、效能高、形象佳,开拓创新求实效;干部职工团队精神好,创新意识强,学习氛围浓,综合素质高,服务奉献佳,岗位业绩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职工勤政廉洁。
2.工作业绩优。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式方法、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优质高效完成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完成局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及重大事项,围绕中心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3.社会形象好。单位环境整洁优美,舒适温馨;卓有成效地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并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强化考核,行风建设成效显著。坚持科学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患者和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评选办法
1.医疗卫生条线先进单位的评选。直属单位由局召集初评,产生3个候选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作为先进候选单位,另外每片再推荐产生1个候选单位。先进单位最终由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进行总评确定,名额总数为1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 人口计生条线先进单位的评选。由局根据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提名推荐,先进单位最终由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进行总评确定,名额总数为7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
各镇(开发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科,各直属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编在职职工。各直属医疗单位、各民营医院的在职职工。
1.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2.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遵纪守法,规范服务,乐于奉献,善于钻研,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1. 医疗卫生条线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向局推荐,原则上在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选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由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最终评定。单位正职领导不参加本单位向局推荐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综合进行评定。
2. 人口计生条线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局根据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提名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由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最终评定。
拟推荐为先进个人的,要认真填写《2019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并附先进事迹材料(盖章,一式一份,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三、其他事项
1.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由局召集初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由各片负责人牵头组织初评,具体时间、地点由牵头人另行通知。人口计生条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提名推荐由局组织进行。初评和提名推荐工作要求于2020年1月8日前结束。
2.各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于2020年1月8日前报局办公室。
附件:1.2019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2019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