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城管科、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农机管理科:
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确保农业机械的安全运行,有效遏制农机事故隐患,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工作的通知》(常农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在本区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年度检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年检年审是农机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投入相应物力财力做好年检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
根据农机检验的特点,要扩大宣传广度和深度,以电话通知、短信平台、媒体宣传及发放书面告知单等多种形式,详细告知年检要求,督促其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三、做好维护保养
各地要积极组织或引导用机单位和机主个人事先做好农机维修保养,提升农机技术状态,要重点检查灯光系统、制动性能、轮胎、警示标志等,排除故障隐患,确保各项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四、检验工作要求
1、以《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和《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检验技术规范》(DB32/T1176-2007)为依据,严格标准,认真做好各项目的检验,明确检验要求和责任,逐台核查发动机号、机架号等各项信息,对参加检验的农机留影存档,强化痕迹管理。对超过检验有效期未参加年度检验的农业机械,应通过信函(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其所有人参加安全检验。
2、所有参检农机要机容整洁、制动良好、转向灵活、灯光齐全,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机厢后部须喷涂放大牌号,粘贴农机专用反光标识。变型拖拉机实行一年双检和检测线检验,在机身显著位置喷涂核定总质量限值。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应停止使用,按规定办理相关报废注销手续。
3、推进新式证件的统一换发,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办理检验、涉牌涉证业务的,全面换发新式证件,严格执行机械类型和准驾机型代号的转换规则(《关于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农机安监【2018】8号),将农业机械实际情况与行驶证、档案进行比对和核查,确保符合规范。
4、结合集中年检的有利条件,全面梳理在册档案,认真核对机、证、档案信息,做好机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联系方式等的收集,完善档案资料,全面完成“三个一致”工作。
5、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机手学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机手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做好安全承诺(责任)书的签订,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6、为方便机主参检,在农村地区设立农用机械的检审点,湟里、雪堰、前黄、横林、洛阳五个镇农机管理部门设立了拖拉机运输机组集中检审点(见附件),检审点所在地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检审点的现场管理和人员安排,开展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除,维持现场秩序。
五、检验时间安排
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的集中检审时间、检审点安排见附件;农用机械集中年检时间和检审点根据农时作业等实际情况另外安排;变型拖拉机和花木专用拖拉机数量较少,不再安排集中检验。集中检验结束后,未及时参加检验的农业机械自行到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年检手续。
附件: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检验时间表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2019031804321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