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经开区人社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106号)要求,决定自2019年3月起在全区开展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检查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时间安排
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5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服务所应按照区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总体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指导;有效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积极作用,确保“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按时启动、有序开展,在规定时间内指导或协助用人单位完成填报。梳理2018年信息采集单位和简单劳资纠纷调处中发现没有参加“互联网+书面审查”的单位,宣传发动参加2018年度的网上书审申报。
联系人:吴凌寒、金旭军;电话:0519-86319006。
附件1.书面审查网上申报指南
2.网上办事大厅用户认证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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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网上办事大厅用户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