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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第22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9-00113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语〔2019〕2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9-09-05 发布日期: 2019-09-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第22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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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2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武语〔2019〕2号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今年9月16日至22日是第22届全国推普周。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系列活动的通知》(苏语函〔2019〕3号)精神,现就开展全区学校推普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载体,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师生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提升国民语言文化素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文字氛围。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

三、主要内容

(一)紧扣主题做好推普宣传活动。各校要紧扣主题,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立德树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

(二)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根据市语委要求,今年所有中小学(含民办)、公办幼儿园完成创建工作。未完成达标验收的学校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武教职〔2018〕7号)的要求在11月底完成验收工作。

(三)扎实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各校要按照中华经典诵读的要求,结合本次推普周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开展书香校园、书香学生社团、中华经典讲座、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等,以丰富的内容和精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支持各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地方语言文化传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推普周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必须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其中提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各校要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要用普通话诵读经典,写规范字传承文明。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引领青少年更加热爱和亲近经典,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不断增强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二)紧扣主题,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各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紧扣主题,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相关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三)创新方式,丰富推普宣传活动形式。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应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师生及家长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为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做出贡献。各校根据实际可开展普通话与地方方言相结合的有关活动。

(四)营造氛围,努力提高推普宣传效果。各校应在学校显著位置与教学活动区域张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标语。在推普周期间,各校应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和校园网站等宣传本次推普周活动主题以及学校开展推普宣传的情况,及时将开展推普宣传的活动报道或者微信报送区语委办。

各校将活动方案、总结以及宣传报道(配3-5张照片)的电子稿打包,于10月20日前报送武进区语委办电子信箱。区语委办联系人:金建斌,联系电话:86307076,电子邮箱:397823743@qq.com。

 

附件1:第22届推普周宣传海报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附件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附件4:武教职〔2018〕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

附件5:武教职〔2018〕9号关于公布2018年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名单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9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附件

 2019101803455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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