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推行政社互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武办发〔2014〕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洛阳实际,客观公正地评估政社双方2019年度履职履约情况并有效实施绩效挂钩考核,特制定如下评估考核意见:
一、评估目的
建立健全政府、群众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估考核机制,对村(社区)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及协助政府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对镇相关部门指导、帮助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进一步增强政社双方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有效提升政社双方的履职履约能力水平,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村(社区)依法履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全面落实。
二、评估内容
(一)对村(社区)的考评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核内容、标准见附表:
1.党务及经济工作:80分;
2.履职履约:200分(其中履职和履约工作各占100分);
3.满意度指数:20分(其中,对村、社区工作满意度占比60%,对村、社区工作人员满意度占比40%);
(二)对镇政府相关部门的考评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标准见附表。
三、组织实施
在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镇评估小组和村(社区)评估团队进行双向评估。双向评估考核工作在11月中旬开始,12月底前结束。
四、结果运用
1.及时反馈评估情况。评估工作完成后,政、社双方及时反馈评估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及时落实整改。
2.对村考评结果将运用于《洛阳镇2019年村定员干部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对镇政府相关部门的考评结果将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1.XX村(社区)党务及经济工作考评细则
2.XX村(社区)履职履约工作考评细则
3.“政社互动”双向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4.洛阳镇对XX村(社区)履职、履约评估意见书
5.洛阳镇相关部门工作综合评估表
6.村(社区)对洛阳镇相关部门履约评估意见书
洛阳镇政社互动双向评估考核实施意见附表.doc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