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河道建设资金奖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河道建设资金奖补办法》(武政办发〔2019〕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