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红康乐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夕阳红康乐中心的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健全激励机制,激发中心整体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对夕阳红康乐中心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度,现就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夕阳红康乐中心主任、副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一)制度执行(20分)
根据《湖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夕阳红康乐中心的管理意见》(湖政[2016]30号)文件精神执行,由民政科汇总提供。
(二)服务管理(25分)
饮食卫生由镇食安办提供,评估分级、五保管理、队伍建设、文体活动由民政科提供。
(三)财务考核(45分),由财政分局提供。
(四)综合评价(10分),由民政科提供。
(五)加减分项目:
1、加分项目:
(1)表彰加分。夕阳红康乐中心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表彰的,分别加8分、5分、3分、1分,总额不得超过10分(以本年度表彰文件或奖牌、证书为准)。
(2)创新创优。夕阳红在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夕阳红品牌创建工作上做出亮点、成绩显著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民政科提供,镇党委政府商定。
2、减分项目:
(1)出现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现象的,在总分中有一项减5分;在财务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有一项扣1-3分,最多扣5分,由纪检监察科提供。
(2)若本年度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现象的,在总分中有一项减3分;后果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况再扣分,由安监科、消安委提供。
三、考核结果及兑现
年终由民政科、财政分局根据考核细则进行打分,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综合评定。
根据年终考核得分情况,测算夕阳红康乐中心主任奖金,副主任奖金按主任奖金的70%兑现,考核的发放标准由镇党委政府商定。
四、有关情况说明
1、考核所涉及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镇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意见或办法,并报民政科备案。
2、考核要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
3、此文件由财政分局、民政科负责解释。
4、本考核意见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夕阳红康乐中心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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