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要求,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管理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顺应生态化发展为导向,以服务群众、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为宗旨,以推广节地生态文明殡葬方式为重点,大力倡导现代殡葬文化,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推进完善殡葬设施,严格规范殡葬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镇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雪堰镇范围内形成新增骨灰以骨灰堂存放为主,草坪葬等葬法为辅的节地生态安葬格局,严格禁止在公益性墓地以外区域埋葬骨灰、建造墓坟和老坟修扩建,私埋乱葬现象得到全面有效整治。公益性墓地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重点抓好福山公墓墓区的管理,确保不扩大墓区范围,殡葬环境得到进一步改造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有效遏制私埋乱葬现象
1.强化属地管理。村(社区)是殡葬管理的主体,承担属地管理职责,各村(社区)根据本村(社区)实际,全面梳理殡葬现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制止私埋乱葬行为。
2.鼓励老坟迁葬。对现散葬在荒地、自留地、山地的老坟,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将老坟迁葬到安息宫或公墓内。凡属老坟迁移的免收成本费和管理费。
3.强化巡查监管。要严格考核,充分发挥看山护林队伍的作用,全天候巡查山地范围,确保第一时间有效遏制新的私埋乱葬及老坟整修现象发生。城管、农林、国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监管,对违法问题坚决依法处置。
4.加强源头管理。各村(社区)要第一时间掌握本村(社区)新死亡人员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将政府有关政策宣传到位,主动为丧户就办理有关安放等手续提供方便,引导丧户将骨灰安放到安息堂。同时,各村(社区)要做好新死亡人员的信息登记及骨灰安葬情况登记工作。
(二)切实加强现有墓区管理
1.实施环境改造。对全镇安息宫大排查,实施环境改造,在现有基础上不得再扩大墓区范围,并对墓区(安息宫)实施环境改造提升,争取在三至五年内墓区(安息宫)环境得到全面改观,与周边自然环境相融合。
2.加强墓区管理。现有集中墓区(安息宫)所在村(社区)要对已有墓穴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同时要建立工作台账,制订墓区(安息宫)管理制度,对墓区(安息宫)的日常维护、祭扫等进行规范管理。
3.提高服务水平。在墓区(安息宫)环境得到全面改观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墓区(安息宫)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以规范的服务为群众提供文明和谐的祭祀场所。
(三)形成文明祭扫氛围
1.加强文明祭扫宣传教育。民政、宣传、公安、农业、土地、建设、环保等部门制订宣传计划,制作宣传材料,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文明殡葬理念,弘扬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的殡葬文化,倡导丧事节俭、生态安葬、文明祭扫的新风尚,争取群众的支持、理解、配合。要把文明祭扫宣教工作进村入户、进校入课堂,在全街道形成浓厚的宣教氛围。
2.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方式。在生态化安葬的基础上,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并倡导用家庭追思会、鲜花祭扫、网络祭祀等人文化、现代化的祭祀方式,通过鲜花换纸钱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祭祀方式。考虑到部分群众祭扫习俗转变有一过程的实际,清明期间可在集中墓区设置集中焚烧点,引导群众在规定焚烧点燃烧纸钱,消除山林火灾隐患。
(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
1.积极推广生态节地葬法。要通过加快生态节地型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经营性公墓生态化建设和改造、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扶持等措施,大力推行草坪葬等生态节地的骨灰安葬方式,鼓励倡导深埋、撒散等不保留骨灰方式,努力使绿色殡葬深入人心,转化为广大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
2.大力倡导文明殡葬新风。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对丧事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市容环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实行殡葬改革,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宣传、民政、国土、农管、城管、村建、派出所、综治、信访等部门组成的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管理机构,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殡葬管理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管、协调、处置等具体工作。宣传部门要积极宣传报道现代殡葬文化,倡导丧事节俭、生态安葬、文明祭扫的新风尚。公安部门要对在殡葬活动中搞封建迷信活动、扰乱公共秩序、影响阻碍殡葬管理执法和规范殡葬管理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国土、农管、城管等部门要对违法占用耕地、毁林建墓等行为强化监管、严肃查处。
(三)严格奖惩。建立考核小组,制订考核制度。镇成立由纪检监察、宣传、民政、国土、农管、城管、村建、派出所、综治、信访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对各村(社区)殡葬管理工作的考核,同时制订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日常管理、文明祭扫、山林防火等情况,重点是遏制新的私埋乱葬现象。如出现私埋乱葬现象,既要追究墓主责任,更要追究属地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特别是党员干部按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执行,殡葬管理情况与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挂钩(年终考核私埋乱葬现象发现一起扣10分,党员干部的一起扣20分,民政工作总分扣完为止。)。
附:死亡人员安葬情况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
下载附件:死亡人员安葬情况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