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文旅管理办,中以管理办,机关各局室(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和落实园区网格化集成管理各项工作,客观、准确评价工作成效,经研究,现将《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网格化集成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工作委员会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网格化集成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和考核周期
网格化集成管理工作考核对象主要为基础网格、专属网格和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年度考核,考核数据以每月平台数据统计和抽查结果为依据。
二、基础网格考核内容及标准
基础网格的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评,总分为 100分。
(一)日常工作(15分)
1.网格工作纪律(4分)
采取随机走访群众、领导评价、投诉查处等形式,对网格员工作纪律进行考核。
(1)对待群众的服务态度良好,无故意刁难、态度恶劣的行为。
(2)积极处理领导及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交办的网格化事项,不得无故推拖。
(3)维护网格工作形象,不在群众中发表任何不利言论。
(4)配合巡查员在网格内的巡查,不得故意阻拦进出。
被群众投诉经核实后每次扣1分,被巡查员投诉经核实后每次扣1分,领导评价不满意扣2分。
2.网格工作制度(11分)
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台账、抽查手机工作情况等形式,对网格工作制度进行考核。
(1)村(社区)牵头每周召开工作例会,网格工作人员必须参加。(1分)
(2)建立上岗公示机制(1分);按照区统一模板,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网格员进入网格须将工作证悬挂于胸前。
(3)做好平台数据保密工作,网格员对各自网格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保密,不得将手机终端随意给他人使用。(2分)
(4)服从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安排,定期参加工作培训,不得无故缺席。(1分)
(5)建立巡查走访机制(6分);专职网格员必须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到网格巡查走访,携带移动终端并打开GPS(社区网格每天不少于3小时,每周不少于18小时;村网格每天不少于2小时,每周不少于12小时);每天的巡查走访轨迹不少于1公里,每周不少于8公里;重点人员走访每周覆盖一次,特殊人群、关爱对象走访每月覆盖一次,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每天走访巡查一次。
实地走访、查看工作记录,未参加村(社区)网格化例会,每一次扣0.2分;未按要求设立公示牌,发现一处扣0.5分;未带工作证进入网格,发现一次扣0.2分;未遵守保密要求,发生一起因泄露信息造成的纠纷或事故扣1分;查看培训工作记录,缺席一次扣0.2分。定期抽查专职网格员巡查轨迹,网格员因工作冲突或请假未能巡查的需3日内报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备案,工作日发现一次未巡查扣0.5分,工作日发现一次巡查时间不足扣0.2分;查看台账及平台数据,对重点人员、特殊人群、重大安全隐患场所等未按周期巡查或未巡查发现一项扣0.2分。
(二)信息建设(15分)
采取查看平台数据、随机抽查的形式,对网格员信息采报工作进行考核。
1.信息采集(12分)
完善平台基础数据库,对平台上认领的辖区数据进行核实、补充,数据要准确、真实。实有人口(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境外人员),服务对象(残疾人、出生婴儿、从业人员、低保户等,具体详见APP),房屋承租信息,特殊人群(社区矫正人员、重点青少年、重点上访人员等,具体详见APP)的信息采集率均需达到95%以上。
信息采集子类有一项未采集扣0.5分,有一项未达标扣0.2分;随机抽查网格员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发现一起信息不实、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2.信息定期更新(3分)
定期更新平台基础数据。抽查平台数据,每发现一次未更新扣0.5分。
(三)网格事项流转(40分)
1.事项处理(7分)
网格内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需在工作时限内处置,不得推诿,上报至中心,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审核后发现确属网格自身事项将驳回。根据平台数据统计,每发现一起推诿事项扣1分。
2.事项上报(33分)
(1)事项上报数量(25分):网格员需保持网格员账号的活跃度,网格内发生的事项均上报至“全要素网格通”手机终端APP;每个网格每月采集上报有效服务管理事项不低于80条(15分),每个网格每月上报社会治安类、公共安全类共计不低于15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类共计不低于40条,民生服务、政务代办类共计不低于10条,综合管理类、综合执法类共计不低于15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每个网格每月的服务纪录不低于80条(10分)。
根据平台数据统计,每个网格月有效上报量服务管理记录少于80条的,少一条扣0.2分;服务纪录少于80条的,少一条扣0.2分;按照网格上报排名情况酌情加分。
(2)事项上报规范(8分):需真实有效,不得谎报、误报;上报信息按要求详细填写,地址详细准确,事项内容描述清楚,照片清晰。不合格事项包括:事项信息不全、前后照片缺失、描述不清或流转意见不清、事项内容与标题不符、事项内容与事项清单不符、重复上报等。
查看平台数据、巡查员实地核查,每发现一项不合格事项扣0.2分,每发现一项虚假事项扣1分;超过30%事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四)巡查整改(30分)
1.巡查发现问题(15分)
网格员需每日巡查网格,及时发现处理网格内事项,对于不能自办自结的事项及时上报。尽量减少因自身未发现而被巡查员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巡查员对网格的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不扣分但须及时整改,未整改扣分;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即刻扣分,不及时整改双倍扣分。
巡查员不定期抽查,每发现一起扣0.2分;群众投诉举报,每发现一起扣0.2分;分值扣完为止。
2.问题整改情况(15分)
需网格员整改的问题均由指挥中心下派,分为三类: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下派需要网格处理的协指类事项(协指类事项是指上报至指挥中心但无人认领的事项,由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下派至网格的事项)、巡查员巡查发现事项(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
巡查员实地核查,协指类事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日常巡查到的事项未在时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发现一起扣0.5分;不定期抽查发现的事项未在时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发现一起扣1分;分值扣完为止。
三、专属网格、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内容及标准
专属网格、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评,总分为 100 分。
(一)网格事项处理效率(50分)
专属网格及相关职能部门,需在工作时限内处置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派发的事项,若事项较复杂可申请延时处置。
通过平台数据统计,未申请延时处置超过工作时限的事项,每发现一起扣2分。
(二)网格事项处理质量(50分)
专属网格及相关职能部门,需按标准处置好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派发的事项。
巡查员定期实地复核,核查不通过即扣分,每发现一起扣2分。
四、加分项(10分)
加分项共10分计入年度考核中。具体加分内容:
1.网格化集成管理工作被区、市、省、国家级会议或文件、简报总结推广的,视情形加1-4分。
2.辖区网格员在全省网格员技能大比武活动中名列前茅,视情形加1-5分。
3.网格化工作得到区级肯定并被区级以上部门参观学习的,视情形加1-3分。
五、考核机构
考核由园区网格化集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西湖街道相应科室、村(社区)和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配合实施。网格化集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统筹,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负责各类考核数据统计。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考核对象不同,网格化集成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分别纳入园区和街道机关综合考评和村(社区)工作绩效考核中。
基础网格考核结果作为网格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发放、留用辞退、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重要依据。
本考核细则自2018年9月起执行,由网格化集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网格化集成管理工作考核指标(基础网格)(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