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根据《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常农计〔2017〕50号 常财农〔2017〕65号),为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网格化监管、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实施内容和方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推广
依托常州市农委研发的市级农产品质量追溯核心平台和个性化追溯企业端,构建产地准出数据库,在全区选取22家企业作为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推广试点,用于企业信息上报和产地证明的出具等。项目实施中的电脑、打印机、扫描器等必要的硬件设备,以及企业端个性化追溯界面开发由市农委统一采购实施。(具体实施内容见附件1-2)
(二)村级协管队伍建设
每个涉农村确定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依托市农委研发的信息采集系统,全面推行移动信息采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生产主体动态,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村级协管员(信息员)工作任务为:
1、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的持续更新与动态掌握, 及时掌握全区主体生产信息;
2、村级日常巡查与可疑问题的信息上报,每个协管员每月至少巡查2次;
3、根据辖区内生产主体的数量,分别建立5-15户农产品生产联系户,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户,示范周边农户。对示范户要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指导,掌握全年农产品生产、施肥、用药、产品检测等信息并采集上报。(详见附表3-5)
二、实施进度
第一阶段(3月底前)
开展宣传培训:对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示范企业等做好前期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宣传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同时有效开展业务培训,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
第二阶段(4月-5月)
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村级协管员工作平台的使用指导,保证各村协管员能利用终端正常开展工作,各生产主体资料更新工作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
第三阶段(2018年6-8月)
组织项目验收:各单位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区里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材料;区本级收集整理数据资料,撰写验收材料报市农委,申请项目验收。
附件:1.2017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项目实施内容
2.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企业名单
3.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户监管信息调查表投入品采购记录
4.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户监管信息调查表投入品使用记录
5.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户监管信息调查表农产品销售记录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
2018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农发〔2018〕43号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