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武进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镇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
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常政办发〔2016〕134号)
2、《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武政办发〔2015〕131号)
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武政办〔2016〕39号)
二、考评方式
1、总结自查。各村(社区)对照考核细则开展自查总结全年工作,整理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查漏补缺,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完成自评和年度工作总结,年终考核时递交考核组。
2、实地考核。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12月初开始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查看台账资料,听取汇报,并抽查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了解食品安全状况。
3、汇总评分。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有关职能部门汇总考核情况,并参考各村(社区)自评结果,形成最终考评得分。各村(社区)收息后严格对照《湟里镇2018年度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及《湟里镇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要求,加紧落实,确保我镇2018年度食品安全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湟里镇2018年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2.湟里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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