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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镇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8-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8〕4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8-01-16 发布日期: 2018-01-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镇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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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镇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洛政发〔2018〕4号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的通知(苏基教〔2017〕17号》、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关于印发《省委第四巡视组武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发〔2017〕31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促进全镇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确保广大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全镇学前教育管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按照“新建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根据分类处理、规范办园的要求,对全镇学前教育需求情况、简易托幼机构运行情况、无证托幼园(点)办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开展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工程、简易托幼机构规范提升工程、无证托幼园(点)专项治理工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新建一批。科学测算城镇居民人口数量和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数量,积极创新投入机制,努力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2.提升一批。对现有园舍符合建筑、消防等基本安全要求,有条件取得办园许可证、且符合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现有的村办幼儿园、简易托幼机构,经镇政府同意,并在公安(消防)、 安监、卫计、建管、环保等部门协同组织现场评估和验收达标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

3.取缔一批。对不符合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或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规定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原则;

2.坚持疏堵结合,公民办吸纳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点的原则。

四、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2018年1月10日前,由洛阳镇文广教体科全面摸清本辖区的学前教育资源,填报《武进区注册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武进区简易托幼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会同属地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无证托幼园(点)进行拦网式排查,切实摸清辖区无证托幼园(点)的底数和情况,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形成基础台账,报送武进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2.清理整顿。本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区域实际情况,开展无证托幼园(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和简易托幼机构规范提升工作,2018年1月30日前,在摸清本区域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本镇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排出规范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推进表,并报武进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对辖区内不符合学前教育布局规范、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托幼园(点),本镇将在2018年5月30日前下达关停告知书,并在妥善分流在园幼儿的前提下,于2018年暑假前由我镇会同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予以关停取缔。对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进行改造提升的简易托幼机构,我镇将在2019年5月30日前下达关停告知书,并在妥善分流在园幼儿的前提下,于2019年暑假前由我镇会同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予以关停取缔。在清理整顿过程中,要避免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做好相关舆情应对工作。

3.整改转评。2018年1月30日前,对现有园舍符合建筑、消防等基本安全要求和办园条件、有条件取得办园许可证且符合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简易托幼机构,由我镇对其下达整改告知书,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责令在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经公安(消防)、安监、 卫计、住建、环保等部门现场评估、验收达标的前提下,颁发办学许可证,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整改期间,我镇要督促简易托幼机构切实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洛阳镇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无证托幼园(点)的专项整治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的架构和完善;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及时做好无证托幼园(点)取缔过程中在园幼儿的分流工作,避免影响社会稳定大局。

2、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告知书、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无证托幼园(点)的社会危害,引导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我镇在开展执法整治、接待来信来访时, 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把依法行政和耐心疏导结合起来,防止激化社会矛盾。

3、各司其职。洛阳镇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需取缔的无证托幼园(点)和需整改提升的无证托幼园(点)和简易托幼机构,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区住建、消防、安监、卫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协同参与下共同完成。

4.长效管理。我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无证园(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取缔,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全面消除辖区内的无证托幼园 (点)。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要加强规范管理。区教育局、洛阳中心幼儿园和戴溪幼儿园负责做好保教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镇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本镇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参与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确保规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同时镇学前教育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通报全镇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1.洛阳镇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洛阳镇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工作应对处置预案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附领导小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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