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洛阳镇关于深化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8-0002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委发〔2018〕16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8-03-05 发布日期: 2018-03-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洛阳镇关于深化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工作方案

相关阅读:

洛阳镇关于深化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工作方案
洛委发〔2018〕16号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土改〔2017〕1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土改〔2017〕2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土改〔2017〕3号)、《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实施意见》(武土改〔2017〕9号)和《常州市武进区关于深化统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的意见》(武土改〔2017〕11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洛阳镇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内部分工,统筹领导全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入市工作办公室),具体指导各行政村入市工作,办理对上入市手续。各行政村成立以主要领导和联系村镇干部为负责人的领导班子,抽调专人组建工作小组办理具体入市手续。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纳入2018年洛阳镇村干部考核内容。

二、工作内容

1、目标任务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依法、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以有偿方式发生转移的行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完成后,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地上附着物的,同时申请登记。

按照中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全镇现有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入市试点工作管理范围,依据相关规划明确入市用途,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在2018年9月30日前,各村按照“应入市、尽入市”的原则,对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现有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结合用地单位的实际情况予以分别处置,争取6月底土地有偿合同签订率达到100%,8月底不动产权证办理率达90%以上。不符合相关规划的,应确定调整修改方案履行相关手续后办理入市,暂时无法调整修改方案的签订短租协议。

2、工作步骤

按照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和各方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2月底前)。各行政村利用2015年工业用地更新调查成果、年租金数据库信息和年租金台账等资料,调查清理现有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信息,相关部门核对地块两规情况,形成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底册。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对急需办理集体土地入市的单位,及时完善用地手续,保障项目发展。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20日前)。制定出台《洛阳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开展试点工作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入市工作任务,全面宣传发动。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8月底前)。各村根据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底册,按照“应入市、尽入市”的原则,逐宗对照入市工作方案细化表要求,分类处置,全面实施入市手续办理工作。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办理不动产权证,争取6月底前有偿合同签订率达到100%,8月底不动产权证办理率达90%以上。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9月底前)。镇政府组织对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表彰先进,在此基础上总结提升,提炼亮点经验,并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长效管理办法。

3、入市主体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属镇集体经济组织的,由镇政府作为入市代理实施主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属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或村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全权委托镇政府代为申请入市,具体事项由镇党政联席会议商量确定。

4、入市方式

显化对村民小组补偿本金的基础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入市。根据我镇实际,主要采用出让、租赁两种方式入市,企业自主选择入市方式,鼓励采用出让入市。

为便于操作,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5种类型:有合法权属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以下简称两规)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可自主选择出让或租赁方式入市。有合法权属但不符合两规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租赁方式入市。无合法权属但符合两规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可自主选择出让或租赁方式入市。符合两规的调整使用(含新征)用地,原则上以出让方式入市,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租赁的,递交入市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无合法权属又不符合两规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暂不办理入市手续,由集体经济组织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期最高不超过5年的有偿使用协议。涉及新征用地的在相关费用收取的基础上,需按市场价收取相应的土地指标费。

要入市的土地使用权人根据确定的入市方式和相应缴费标准,将入市的土地出让金(或租金)、调节金一并交至镇财政所账户,由镇财政所按规定统一代缴至区财政专户,待区试点办审批后签订相应出让(或租赁)协议,完成相关入市手续。以出让方式入市的,在出让年限内不再收取土地使用租金;以租赁方式入市的,按协议约定标准逐年收取土地使用租金。

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入市手续并缴纳相关规费的,办理不动产权时,自然资源部门不再予以行政处罚,其他各部门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5、使用期限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入市的,最高年限为工矿、仓储用地50年,商服、旅游用地40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入市的,最低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最高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

三、工作流程

1、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决议》,明确由村委会全权负责本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并委托镇政府办理入市相关事宜等。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拟入市地块名单及对应入市方式。

2、由镇入市工作办公室召集财政、经发、国土、建设、农经等部门,针对入市地块是否符合产业发展、入市要求等进行初审,并将结果报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商议确定入市名单。

3、各行政村根据镇领导小组确定的入市名单,确认入市地块的所有权人、地块位置、地块四至、面积及开发用途、入市方式、使用年限、入市交易形式、交易价格、对下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负责督促企业缴纳入市费用,签订出让合同或其他相应的有偿使用合同。

4、镇入市工作办公室协助村委办理入市地块的具体入市手续。

四、资金管理

1、土地补偿本金管理

在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时,各行政村须与村民小组明确土地补偿本金显化方案,将村民小组的土地补偿本金存入镇资金专户,待办理被征地农民保障时统一使用,结余资金按规定使用。存入镇资金专户的土地补偿本金,镇按照镇、村协商的年利率每年支付给所在行政村,由行政村负责对村民小组进行分配。

2、收益管理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净收益,归入市的镇、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按一定比例在镇、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土地所有权为镇集体所有的,其入市收益全归镇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由镇集体经济组织(农经站)统一管理,并设立专有账户实行单独核算,严格纳入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按规定向镇经管站申请提取使用。

附件:洛阳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任务分解表洛委发【2018】16号附件.doc



中共洛阳镇委员会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