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我区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两聚一高”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兼顾生态效益和保供增收社会效益,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原则,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为主要利用路径,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装备,全面推进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畜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为健全生态循环农业体系,打造“生态保护引领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促进多元利用。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以优势种植产业结合养殖业实际,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种植业协调发展,以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采取适用模式,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有序协同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优化养殖区域布局,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绿色发展,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格局。三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适当支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创新政策支持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及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产业,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四是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依法依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构建形成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机制,全区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6%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规模养殖场(小区)通过治理认定90%以上,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8%),较好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养殖区域布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10号)要求,合理控制养殖总量,强化畜禽养殖“三区”管理措施,其中禁养区要杜绝复养,限养区要优化存量,适养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走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路子,提升发展规模适度的生态养殖场。
(二)推行农牧结合种养循环。贯彻落实《常州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5)》(常政办发〔2017〕96号),依托武进三个优势种植产业片区(东部果蔬产业区、南部稻麦产业区、西部花卉苗木产业区),积极探索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的新型循环生产方式。推行“畜—沼—种植”生态种养模式,实现种养结合区域循环;因地制宜推广水禽旱养等清洁养殖新技术、“林下养禽”、“稻鸭共作”等复合经营新模式,支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以畜禽粪便、垫料为原料积造有机肥,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沼渣、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施用。支持在蔬菜、花木、林果基地建设储粪(液)池、输送管网和喷滴灌等基础设施,推动水肥一体化应用。加大对耕地施用商品有机肥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商品有机肥相关政策,引导、鼓励广大种植业者施用有机肥,把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落到实处。
(三)探索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技术。在源头减量上,大力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等技术,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在过程控制上,积极探索现有养殖场臭气排放控制技术,推广异位发酵床消纳、恶臭防治等技术,加速粪污发酵腐熟,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在末端利用上,稳妥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粪便垫料回用、沼液肥料化利用、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规模养殖场对沼气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优化沼气工程设施、技术和工艺,提高沼气利用的效率和安全水平。
(四)创新综合利用机制。依托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进一步推动健全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利用网络体系。结合生态循环示范创建活动,探索种养双方有效对接机制。扩大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畜禽粪污收集范围,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撬动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
(五)适时推进美丽牧场建设。根据《常州市美丽牧场建设实施意见》,对保留的有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按常州市美丽牧场的要求进行提升改造;按照“选址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生产清洁,资源循环、产出高效,环境美化、管理有效”的标准,结合乡村振兴,适时推进美丽牧场建设,对新建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一律按美丽牧场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六)落实规模养殖环评工作。统筹畜禽养殖保供增收和生态环保关系,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环评工作。要结合畜牧业特点,依照养殖规模、养殖种类实行分类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工程,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突出畜禽粪污养分的综合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七)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调查摸底,逐场摸清畜禽生产及粪污处理基本情况,并将数据录入畜禽规模养殖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种养结合、生态消纳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指导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规范档案记录,强化日常监管。引导小散养殖场户开展技术改造,配套必要的粪污收集存贮设施,实行畜禽粪污就地利用或集中处理。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监管和质量认证。建立督查机制,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属地责任管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18年9月底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应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抄送区农业局备案。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坚持企业投入为主,建设和完善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和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针对畜禽粪污不具备直接综合利用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可委托第三方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核心育种场和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要带头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政策扶持。完善以绿色生产为导向,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气改造提升和资源化利用、有机肥生产等关键环节,推进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积极争取上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优化资金投向,综合采取财政补贴、财政贴息、信贷担保等方式,加大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支持力度。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大有机肥生产和推广政策扶持,利用本地畜禽废弃物生产有机肥的企业,优先给予政策支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符合要求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相应补贴。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沼气发电和生物天然气替代相应政策。要统筹经济建设、保供增收和资源环境容量,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林地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畜禽养殖用地选址和规模。完善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节约集约用地,提高设施用地利用效率,允许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积造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允许在现代农业园区、自有承包地或流转土地内发展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或大中型生态循环型养殖基地,严格按照设施用地管理规定和要求,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按设施农业用地办理相关手续。在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通过区级养殖污染治理检查认定的规模养殖场,当地国土和农业部门应给予用地备案。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落实相关标准,完善相关技术规范,鼓励养殖企业与有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教学科研机构开展协作,及时引进、示范和推广先进技术和模式,加快推广应用安全、高效、环保新型饲料产品,引进应用先进适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艺和设备,促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开展技术培训,加强示范引领,提高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
(五)严格绩效考核。成立区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治理认定与资源化利用等指标等重点指标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机制、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大通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要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和重点支持,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和落实具体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
(六)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宣传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好经验、好做法,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武进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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