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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区为了进一步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努力减少我区企业职工失业、稳定就业、增加收入,拟定了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文件,由于新政策出台,以往并未有相关可参照的执行文件,区人社局特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便于群众了解和参与新政策的实施。
问:政策受惠对象
本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区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
问:政策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
2、 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问:可享受的政策补贴标准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5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2000元。
职业(工种)补贴目录和标准由区人社局另行发布,现暂按实际培训费用进行补贴,实际培训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拨付;实际培训费用高于补贴标准的,按上限执行。
问:补贴到哪里申领
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鉴定培训收费票据原件、《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到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委托企业或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申领协议书》。
问:补贴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部门审核,统一公示,财政发放。
问:补贴政策的其他要求
1、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符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按规定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其中,2017年度取证人员按上述规定申请;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员必须经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核鉴定(受理备案)并取证后方可申请。
2、已根据区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或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职工不再享受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3、已享受区稳岗援企补贴的企业,其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原则上在企业享受稳岗援企补贴的资金中先行列支。如所需资金超出稳岗补贴金额,再按规定进行申请。
问:申请的表格在哪里
参保职工或企业可以到武进人力资源网上下载,也可拨打电话8652970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