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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局召开中药饮片流通环节管理会议
发布日期: 2018-12-19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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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药饮片流通秩序,严厉打击中药饮片流通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2月中旬,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中药饮片流通环节管理培训会议,辖区内6家药品批发企业、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相关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就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流通环节管理有关问题,对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企业加强对中药饮片购销渠道的管理。无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企业,不得从事中药饮片经营活动,否则按无证经营药品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通过认证的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购进中药饮片,并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处方调配中药饮片;二是加强对中药饮片包装的管理。中药饮片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生产日期等,中药饮片经营单位不得购进和销售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中药饮片等;三是加强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的管理。开展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的药品经营企业应按要求向区市场监管局告知,并登记相关信息。相关人员、设施设备建议按照《武进区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代煎服务操作规范》的要求配备,确保中药饮片的代煎安全。

会议强调,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中药饮片的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计入企业信用记录。各药品零售企业需按要求开展自查,在12月31日前将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的告知书和自查报告上报,与会企业表示将立即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中药饮片流通环节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控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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