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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疾控中心召开武进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18-07-27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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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根据《关于开展 2018 年全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药通〔2018〕127 号)的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7月28日,区市场监管局局会同区疾控中心召开武进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会议。区疾控中心和辖区内28家疫苗接种单位相关负责人共6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科邰斌科长围绕疫苗监管主要介绍了三点:一是疫苗监管工作的分工和疫苗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疫苗冷链管理的相关要求,三是疫苗问题涉及的法律责任。其中重点对疫苗冷链管理提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疫苗冷链管理中设备的要求。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设施设备运行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在疫苗储存、运输前,设施设备应达到相应要求。二是运输过程温度监测的要求。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对于冷链交接单的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全程温度记录必须要有并符合相关要求;相关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三是疫苗储存使用的要求。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前,必须查看冷链交接单,并需留存《疫苗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进口疫苗需留存《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疫苗须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并在使用中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应当建立疫苗定期检查制度并记录,对过期疫苗应当隔离存放,严格按规定销毁。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或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接种单位按一定比例抽查。检查重点围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是否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相关规定储运疫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的处理方法;疫苗采购、分发、运送和报废管理情况,预防接种相关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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