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如下:
一、成立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渔政监督大队、区农机安全监理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进渔港监督、江苏渔船检验局武进检验站牌子)
成立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挂常州市武进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常州市武进区渔政监督大队、常州市武进区农机安全监理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进渔港监督、江苏渔船检验局武进检验站牌子,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撤销原常州市武进区农业执法大队、常州市武进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常州市武进区渔政监督大队、常州市武进区农机安全监理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全区种子市场、生产经营单位的种子质量监管和依法管理。
3.负责对全区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4.负责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动物卫生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调处渔业海损、水域污染事故,查处渔业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完成区农业局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党务、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行政管理制度、重要文稿起草及文件审核;负责公文处理、文印、通信、印章管理及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具体工作及宣传报道、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网络舆情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大队周计划、月计划及各类数据汇总统计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农业执法中队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开展对农业投入品中农药、肥料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负责种子行政许可、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负责全区种子市场、生产经营单位的种子质量监管和依法管理;负责对实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认证标识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技术推广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行政处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动物卫生监督中队
负责对全区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动物防疫条件、乡村兽医、执业兽医及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监督、协助做好对动物疫病的控制、扑灭工作;受局委托承担辖区内生猪屠宰活动、畜牧业、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种畜禽、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环节、生鲜乳准运证明等监督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4.渔政监督中队
监督检查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全区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水生动物卫生执法检查、产地水产品执法抽检等工作。实施渔港监督,调处渔业海损事故;实施渔业船舶检验管理,监督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查处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现场监督检查;调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处渔业生产纠纷,维护渔业生产正常秩序;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5.农机安全监理中队
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实施对全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的登记、安全技术检验、考试考核、核发牌证照和农机报废认定等监理业务工作;负责全区田间场院和乡以下道路上停放或者作业过程中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纠正查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农业机械事故处理、事故信息的统计上报和事故责任的认定并参与事故调解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36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科长(中队长)5名,其中3名由副大队长兼任。
调整后,原四家单位在编人员、参公退休人员及其资产、债权债务划入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四家单位未参公退休人员分别调整到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区农机推广站。
二、常州市武进区林业工作站(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湿地保护管理站、区森林植物检疫站牌子)
保留常州市武进区林业工作站,挂常州市武进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湿地保护管理站、常州市武进区森林植物检疫站牌子,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拟定全区造林绿化、湿地、防火、林地保护利用中长期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林业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负责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木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业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林地、林木权属登记与发证管理;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组织协调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职责。协助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实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实施木材经营和木材加工产品的检疫与管理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协助做好全区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绿化和绿地管护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17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三、常州市武进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区畜牧兽医站牌子)
保留常州市武进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常州市武进区畜牧兽医站牌子,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负责下设兽医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的职责。受兽医主管部门委托,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以及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局开展畜牧生产管理、项目管理、政策性补贴、污染治理和种质资源保护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1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常州市武进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挂区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
保留常州市武进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挂常州市武进区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一)主要职责
拟订编制全区水产业发展计划、任务、目标,提出实施计划的意见和措施;抓好全区水产养殖业的技术指导和水产新品种的引进、新技术的科研推广;抓好全区各类渔业科技知识的培训及科普推广工作,抓好水产科技网络建设,开展水产学术研讨活动;负责全区渔业生产情况及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做好水产病害防治技术的指导、监测预报,发布病防信息;做好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及水生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工作;承担核发水产生产有关许可证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五、常州市武进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挂区种子管理站牌子)
保留常州市武进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挂常州市武进区种子管理站牌子,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撤销原常州市武进区种子管理站。
参与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粮油作物种植布局;组织实施部、省、市、区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负责粮油作物栽培与用肥的专业技术培训和指导;对确定推广的粮油作物新技术、新肥料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用肥技术的推广活动;负责农情、苗情、肥情信息处理及统计、上报工作,进行农田肥情、农业土壤结构变化情况的常规监测,做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制订粮油作物生产的地方标准;组织农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技术培训和科研成果鉴定,科技成果的申报、转化、推广;做好农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与应用;负责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监督。负责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与应用推广、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技术培训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15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原区种子管理站在编人员由区农业局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性质统筹调整。
六、常州市武进区植保植检站
保留常州市武进区植保植检站,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草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重大病虫发生动态,制订切实可行的绿色防控技术;负责新农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及绿色防控、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进一步优化农药应用结构,促进农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宣传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各项植物检疫法令,承担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负责全区范围内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信息发布及发现疫情后的封锁、防控技术指导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11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七、常州市武进区园艺工作站(挂区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牌子)
成立常州市武进区园艺工作站,挂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牌子,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负责全区茶叶、林果、花卉、苗木、盆景、蔬菜、瓜果等园艺作物发展规划的技术管理和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园艺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区重点园艺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园艺示范基地;承担或参与主要园艺作物生产技术标准的制定,并按标准化的要求组织技术指导;做好园艺产品的供、储、运和加工等方面的技术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建设工作;承担全区高效设施农业发展各项工作;指导园艺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八、江苏(武进)水稻研究所
保留江苏(武进)水稻研究所,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负责水稻新品种选育,承担各级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鉴定水稻品种产量、品质、抗性、适应性水平,为水稻新品种审定提供依据;示范展示先进稻麦技术和成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22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
九、常州市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动态监测站
将原常州市武进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更名为常州市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动态监测站,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动态检测的采样、检测和数据上传等工作,掌握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指导基层开展检测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采样任务;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协助做好初级农产品生产环境监测。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十、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科技培训教育站(挂江苏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常州市武进分校牌子)
保留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科技培训教育站,挂江苏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武进分校牌子,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对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大、中专学历层次教育和继续教育;对全区农业科技人员、基层干部进行继续教育,提高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对全区广大农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和从事具体农业生产的农业工人、雇员以及农机手、植保员、防疫员等农业服务人员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全区农业科技人员的为农服务水平和农民的致富能力;开展农业科研、示范、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十一、常州市武进区农机推广站
保留常州市武进区农机推广站,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参与制订全区农机化示范推广计划和年度农机推广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全区农业机械技术培训;指导全区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常州市武进区生态农业服务站
保留常州市武进区生态农业服务站,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粪污综合利用;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强化水产养殖污染管控;实施指导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太湖蓝藻、水草打捞、无害化处理;组织实施太湖流域水葫芦控制性放养及无害化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16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十三、常州市武进区动物检疫站
成立常州市武进区动物检疫站,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承担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履行驻场官方兽医职责;负责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过程,核实报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数量;协助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相关执法活动、驻厂(场)生猪产品质量的监测采样等工作;协助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待宰生猪疫病监测、检测采样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检疫过程中发现动物、动物产品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按时报送生猪屠宰检疫管理信息;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及时报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20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十四、常州市武进区×××畜牧兽医站(挂常州市武进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常州市武进区×××动物防疫站牌子)
常州市武进区×××畜牧兽医站挂常州市武进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常州市武进区×××动物防疫站牌子,其工作职责、单位性质、经费渠道保持不变。并对各畜牧兽医站编制进行调整见附件。
下载附件:武进区各畜牧兽医站编制调整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