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科、所:
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批准,现将《武进区民防局工作人员季度考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
2017年5月24日
武进区民防局工作人员季度考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客观准确地综合评鉴我局工作人员德才表现,特别是平时履行职责、完成承办任务,更好地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事事当争第一流,耻为天下第二手”的阳湖精神。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季度考评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民 党组书记、局长
组 员:吴元明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余志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 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季度考评工作。
二、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考评对象
我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
季度考评主要围绕单位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月度工作计划,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评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政治态度和表现,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
2、能:主要考评工作人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即掌握政策水平、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处理问题及协调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3、勤:主要考评工作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以新的理念充分发挥工作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担当精神;日常出勤情况等。
4、绩:主要考评工作人员月度、季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工作的时限、质量、数量及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情况。
5、廉:主要考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评方式及程序
本考评实施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每季度末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具体按下列方法实施:
(一)自评。各科室(部门)工作人员对照本部门季度考评量化标准进行自评,实事求是地确定季度考评分数并作出自我评估意见。
(二)科室评鉴。科室(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由科室负责人进行评鉴。主要根据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协作配合程度、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反映满意度等为依据,确定考评得分。
(三)分管领导评鉴。科室(部门)负责人原则上由分管领导进行评鉴。主要根据科室(部门)的职责分工、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团结协作情况、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对本人及科室(部门)的反映满意度等为依据,确定考评得分。
(四)考评领导小组评鉴。
1、考评领导小组对单位分管领导和科室考评结果进行把关、综合评定考评得分。
2、考评领导小组对被考评对象的得分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工作人员季度考评得分并反馈给个人。
3、考评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单位考评对象的平均得分,确定报批方案上报审批。
四、考评结果的使用
季度考评得分作为确定工作人员季度考评奖发放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参考依据。
(一)设立季度考评奖,把工作人员的季度考评与季度考评奖挂钩。
1、季度考评奖总额计算方法:季度考评奖基数(3000元/人)×干部职级系数(干部职级系数按区相关规定,下同)之和。季度考评奖总额以区人社局审批核定额为准。
2、个人季度考评奖计算方法:季度考评奖基数(3000元/人)&Pide;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评平均得分×干部职级系数×个人考评得分。
3、区管干部的考评得分原则上按单位平均得分确定。
(二)无故不参加季度考评的人员,停发季度考评奖且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定等次。
(三)立案审查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停发季度考评奖;立案审查后有结论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内停发季度考评奖。
附件1:《武进区民防局工作人员季度考评量化评价表》
附件2: 《武进区民防局部门上月工作完成情况与下月工作计划表》
下载附件:附件1:武进区民防局工作人员季度考评量化评价表 .xls
附件2:武进区民防局部门上月工作完成情况与下月工作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