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度镇(街道)民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高新区北区人防办,各办、科、所:
现将《2017年度镇(街道)民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
2017年2月24日
2017年度镇(街道)民防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民防事业发展,深入推进镇(街道)民防工作,根据区有关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民防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基本工作考核(100分)
1.党委政府重视(5分)。领导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意见》(武发〔2016〕283号),将民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民防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2.组织机构健全(5分)。建立健全民防工作机构,镇(街道)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民防工作,社区(村)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
3.指挥通信建设(30分)。制定并落实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制度,明确固定操作人员,定期与区指挥所互联互通;对警报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防空警报鸣响率100%;组织年度人防专业队伍组训;制定民防应急疏散方案并开展演练活动;认真抓好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确保民防志愿者人员、数量稳定,并积极组织开展活动;积极做好镇(街道)人口疏散地域使用及维护管理工作。
4.人防工程建设(10分)。及时提供建设项目信息和人防工程建设情况;积极配合上级民防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报批人防手续的审核工作。
5.人防工程维管(10分)。配合上级民防部门做好人防工程维管执法检查工作;落实社区人防工程专(兼)职巡检员,并积极参加民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对已建人防工程的维管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须有台账记录)。
6.社区民防工作(15分)。按照组织健全、设施完善、队伍稳定、教育有序、演练有效的标准,推进社区民防工作常态化、实体化运作,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民防知识普及、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7.民防宣传教育(15分)。大力宣传人防法规政策和民防知识;利用“民防展板”、“民防微展馆”“民防文化巡演”等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五进活动”;重点推进中小学民防知识教育,认真落实“六个一”民防宣传活动;组织参观民防科普教育馆;及时报送民防工作信息。
8.基础管理工作(10分)。做好镇(街道)人防工作综合台账记录,按规定整理资料、及时归档;建立并落实镇(街道)民防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创新工作考核(10分)
1.申报和组织民防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反响的给予加分。
2.加强民防宣传信息上报工作。在完成信息报送考核任务的基础上,报送民防信息稿件被省级以上(含省级)民防条线刊物、网站录用的给予加分 (同一信息稿件按最高分计算一次)。
3.组织人员参观民防科普教育馆。组织参观人数超过500人的给予加分。
4. 积极配合上级民防部门开展重大活动的给予加分。
以上创新工作考核总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二、考核程序
(一)区民防局各科室依据本考核意见,细化相关考核要求,并记录好平时考核台账,为年度综合考评提供依据。
(二)各镇(街道)人防办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细则,实事求是分析,客观公正自评。
(三)年终由区民防局统一组织考核小组对镇(街道)民防工作进行考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经开区建设局配合并参与经开区范围的镇(街道)民防工作考评。
(四)综合评分汇总后,根据区相关考核文件要求,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酌情扣分,作为区委、区政府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
三、其他说明
(一)当年度发生违纪违规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二)本考核意见未尽事宜由武进区民防局负责解释。
附:《2017年度镇(街道)民防工作考核细则》
下载附件:武防2 2017年镇人防工作考核意见(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