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各行政村(社区),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机关各部门,直属公司:
《武进国家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
武进国家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努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迅速有效地处置高新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事件,切实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常州市武进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政发﹝2007﹞168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武进国家高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统一领导。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协同处置。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南夏墅街道、北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是负责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管委会成立武进国家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指挥机构,统一领导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管委会其他领导、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管理处主要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挥、处置;在南北两区范围内发生较大或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南夏墅街道和北区分别自行处置,必要时,高新区管委会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协助管委会领导处理有关应急工作。南夏墅街道、北区、各村(社区)、企业必须相应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预案、有落实。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发文。
(二)日常办事机构及工作职责
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由分管应急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具体分管,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以及管委会内设机构部门正职领导分别带班,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0519-86221002)和值班传真(0519-86221010)。
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管委会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高新区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和修订《武进国家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向武进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信息和联络工作。南夏墅街道、北区、各村(社区)、企业也相应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并将信息报送员名单及应急联系方式报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机构
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机关各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管委会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助各村(社区)、企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运行机制
南夏墅街道、北区、各村(社区)、企业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村(社区)和企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接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
1、建立信息报送员网络
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信息报送员,负责事件处置情况的上报工作。
2、信息报告程序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在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照《分级标准》和辖地范围,在第一时间(15分钟内)如实向南夏墅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北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南夏墅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北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同时,第一时间(15分钟内)如实上报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管委会主要领导或值班带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启动相应预案,同时立即向武进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事件发生原因、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通讯方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各村(社区)、企业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掌握较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3)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先直接向“110”报警台报警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然后按照正常应急信息报告程序传递和报告信息。
3、信息收集
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南夏墅街道、北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南夏墅街道、北区、各村(社区)、企业、机关各部门要负责本行政辖区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行政辖区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先期应急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管理办公室立即作出响应,并及时向上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医院(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3、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紧急研究确定临时处置措施,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在限定时间内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排除险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助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至事件处置完毕。
5、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向武进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应急处置日常工作由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总扎口管理,由南夏墅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北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别具体负责,高新区管委会根据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成立各个应急小组,具体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公共事件分类分工情况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应急小组。组长:罗文祥,由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南夏墅街道自然灾害应急小组和北区自然灾害应急小组等机构具体处置。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应急小组。组长:杨鑫才,由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南夏墅街道事故灾难应急小组和北区事故灾难应急小组等机构具体处置。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应急小组。组长:杨鑫才,由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南夏墅街道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和北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等机构具体处置。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小组。组长:王伟华,由南夏墅街道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小组和北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小组等机构分别具体处置。
2、应急分队分工情况
遇有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由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配,并按照南夏墅街道和北区区域划分分别成立若干抢险应急分队。
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情况充实到各应急分队。各村(社区)、企业均应成立应急分队。队长由村(社区)民兵营长、企业安全员担任。
(1)南夏墅街道抢险应急分队
第一分队(民兵分队)队长:人武部部长;
第二分队(派出所和联防分队)队长:派出所所长;
第三分队(城管分队)队长:城管中队队长;
第四分队(医疗分队)队长:医院院长;
第五分队(广电分队)队长:广播站站长。
(2)北区抢险应急分队
第三分队(城管分队)队长:城管中队队长。
四、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南夏墅街道、北区、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直属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物资保障
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二)先期处置队伍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村(社区)应急队伍
1、各村组建由民兵组成的综合值勤分队,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立即投入抢险抗灾。
2、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力量,组建社区应急分队。
(四)紧急避难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机关、学校、敬老院、地下人防工程和广场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人员防护的紧急避难场所,要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五)后勤保障
1、基本生活保障
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2、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3、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上报区公安局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治安维护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5、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确保通信畅通。
6、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高新区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五、善后处理
(一)迅速恢复事发地生产生活秩序
灾害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要在武进区委、区政府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迅速采取各项措施,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二)善后处理
高新区管委会、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及相关应急工作组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
(三)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民政救灾赈灾工作。
六、培训与演练
(一)演练
1、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各专项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结合实际设定演练中的应急事件、区域、规模,明确演练实施的方法、程序、评估等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2、预案演练从类别上分为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事故灾难应急演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预案演练形式分为实地仿真演练、机关作业演练和网络模拟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1、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话、微信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2、要在中小学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3、高新区管委会、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及驻区机关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4、南夏墅街道、北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辖区内各村(社区)、企业和各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集中培训每年1次;并不定期开展对分管领导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七、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高新区纪工委对南夏墅街道、北区、各村(社区)、企业、机关各部门、直属公司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高新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制定,并上报区政府备案。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二)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武进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新区委发〔2008〕55号)同时废止。
九、附件
(一)高新区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
(二)《武进国家高新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高新区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高新区管委会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管理处调度各自多个部门甚至全部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管理处调度各自多个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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