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按照《关于发放2016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标准的通知》武民优〔2016〕5号文件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优待金统一由各村委负责发放到人,资金由洛阳镇财政分局下拨到各村、社区。发放标准:祥见附表。希各村、社区于2017年1月23日前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并做好对现役军人家属、烈属、老复军人、伤残军人、退伍军人的春节慰问工作。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2016年度洛阳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名单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6日
下载附件:洛政发【2017】3号优待金发放表(2017.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