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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发放2016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7-00036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7〕3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7-01-06 发布日期: 2017-01-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发放2016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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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通知
洛政发〔2017〕3号
 

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按照《关于发放2016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标准的通知》武民优〔2016〕5号文件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优待金统一由各村委负责发放到人,资金由洛阳镇财政分局下拨到各村、社区。发放标准:祥见附表。希各村、社区于2017年1月23日前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并做好对现役军人家属、烈属、老复军人、伤残军人、退伍军人的春节慰问工作。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2016年度洛阳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名单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6日

下载附件:洛政发【2017】3号优待金发放表(2017.1.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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