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影响力,促进全区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 推动农业保险迈上新台阶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7〕1号)、《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7〕95号)精神要求,对2017年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部分品种保险金额和保费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在不增加农民缴纳保费的前提下,小麦、油菜保险的保险金额由原来的400元/亩调整为550元/亩,费率保持4%不变,保费由原来的16元/亩调整为22元/亩,从下一轮小麦、油菜承保起施行。
二、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
增设池塘淡水鱼养殖保险,保险金额5000元/亩,费率6%,保费300元/亩,区财政补贴保费的15%,镇财政补贴保费的15%。
三、调整高效险种财政保费补贴比例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省、市两级财政统一实行“总额控制、因素分配”的补贴办法,取消对果品(桃、梨、葡萄)、高效设施大棚及附加保险投保面积100亩(含)~500亩以下、500亩(含)~1000亩以下、1000(含)以上的投保对象分别给予10%、15%、20%的保费奖励政策。同时将区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原来的10%调整为25%,镇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保持20%不变。其余高效险种区、镇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均保持不变。
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把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做好、做扎实,真正取得实效。
附件:2017年武进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开设险种情况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印发
下载附件:2017年武进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开设险种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