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79号),现将《常州市武进区区级“ 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请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常州市武进区区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第二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