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承载着广大群众对公平教育和优质教育的双重期盼,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必须优先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近年来,我区在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人口及学生流动、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全区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为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7〕51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为主要目标,加快补足义务教育资源不足的短板,大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培育和合理配置,强化优质教育资源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确保全区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苏南平均水平,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二、重点工作和任务
1.编制新一轮教育专项规划
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人口及学生流动、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通过系统梳理研究,明确各类教育设施的空间布局,制订近远期相结合的实施计划,并纳入城镇规划严格实施,有序推进学校建设,缓解现实矛盾。(责任单位:规划局、发改局、教育局、国土局、有关镇、开发区)
2.建立学校建设协同机制
切实解决楼盘配套教育设施应建未建或建设滞后问题,建立落实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的刚性管理实施办法,严格实行学校建设必须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或适度超前规划、建设、验收、交付使用要求。严格禁止随意变更教育规划行为,严格禁止以任何理由侵占教育建设用地。未按规划配建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推动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得到落实。严格禁止将规划建设的公办学校转为民办学校,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发展生态。(责任单位: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局、教育局)
3.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学校标准化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是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化的前提条件。新建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定办学标准建设。对现有学校要全面核查,逐一建立台账,坚持一校一策,综合施策,逐步缩小校际差距。到2020年,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有关镇、开发区)
4.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
采取强力举措,扩大办学资源,努力化解城镇学校及教育资源紧缺区域“大班额”问题,特别是着力化解起始年级“大班额”问题。通过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扩大增量、以及通过施教区调整、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城乡学校互动发展等多种办学体制改革,切实解决“上学难”问题,有效缓解择校热。教育局要制订消除大班额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到2018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基本实现按省定标准班额办学。(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有关镇、开发区)
5.全力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使广大教师成为善良的使者、挚爱的化身,做道德高尚、品格优秀、业务精良的教育工作者。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刹住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在职教师私自到社会培训机构授课、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良风气。(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
组织开展“教育家型校长成长行动”、“青年教师成长行动”、“骨干教师成长行动”、“名师培养行动”、“转岗教师素质提升行动”等五项行动计划,努力造就一批名校长、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责任单位:教育局、组织部、财政局、编办、人社局)
深入实施教职工“区管校用”管理。全面深入实施“区管校用”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建立动态核定教职工员额机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控”。(责任单位:教育局、编办、人社局)
多渠道补充教师。全区教师自然减员指标、清理回收编制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2017年启动备案制教师招录工作,通过按岗位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当前教师数量不足的突出矛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得长期聘用代课教师,对工勤岗位和辅助岗位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责任单位:编办、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
落实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直属学校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参照乡镇和城关镇教师补贴发放标准。(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
6.积极创新学校管理模式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推进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以点带面,推进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资源统筹利用,逐步实行区内资源共享。
实施名校、强校带动工程。坚持以名校、强校带新校弱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将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纳入集团管理。以名校、强校为龙头,组建10-12个小学、8-10个初中教育管理集团,办优老百姓家门口的农村学校,逐步实现优质资源的城乡均衡分布。积极推进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缓解民办学校择校热;探索政府购买民办学校教育服务或收购民办学校,扩大公办教育资源。大力引进省内优质教育资源,逐步实现我区优质教育资源空间合理配置。(责任单位:教育局、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7.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和评价体系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通过课程改革推进学习方式变革的进程,改变单纯知识传授的传统方式,使培养能力成为课程改革的主题,教和学齐头并进,将学生置于中心地位。积极探索教育评价改革,通过总结运用评估手段来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加强对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研究与实践,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教育局)
8.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培训市场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适时调整、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免费就近入学,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择录取学生;坚持均衡编班,杜绝以各种形式设重点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9月份进行全面督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严肃问责。(责任单位:教育局)
全面整顿教育培训市场。针对当前教育培训机构市场混乱,多头审批,超范围经营等情况,由区政府统筹负责,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审批部门牵头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教育部门切断公办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关联,每年7-8月份集中清理一次,实行常态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发改局)
9.大力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
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将学校门口和周边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健全警校合作、信息联动、校园监控与紧急报警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完善设施,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密切家校沟通,及早发现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依法依规处置欺凌和暴力事件,强化教育惩戒作用,科学有效地实施追踪辅导。(责任单位: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住建局、安监局)
重点加强新市民学校的安全管理。强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流入地政府责任,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到2020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吸纳率达92%。严格规范新市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行为,每年5月份集中安排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要求,6月底前制订取缔不合格新市民学校进度计划。对不符合办学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发改局、财政局)
10.加大投入,强化财力保障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和区域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投入的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切实加大教育经费的筹措力度,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持续增长的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经费符合“三增长一提高”的法定要求,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2017年起,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按高于省定标准10%比例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按照普通同级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建立健全稳定增长机制,并逐步达到苏南平均水平。要加大对城区教育项目建设的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调优财政支出结构,将财力优先用于确需保障的教育事业上来。要进一步增强教育经费统筹能力,确保增量经费主要向教育矛盾突出的区域和学校倾斜,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责任单位:财政局、教育局、发改局)
三、工作要求
义务教育发展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抓好、抓出成效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全区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认真履职。要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
教育部门要主动作为,担负起牵头部门职责,具体谋划和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编制和人社部门要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做好教师编制补充和调整工作。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保障职能,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规划建设和国土部门要在项目安排上给予教育重点支持,优先落实教育用地,保证中小学校有标准、够用的校舍和占地面积。综治、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宣传部门和有关媒体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全力支持,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武进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