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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食药监局《常州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切实回应“三大一实干”活动中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迫切需求,5月16-19日,区市场监管局洛阳分局四措并举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力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申请经营范围含“保健食品销售”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现场核查,一是核查其场地是否符合要求,宣传推介行为和销售行为必须分离,不得在同一场地进行;二是核查其销售的保健食品是否为依法注册或备案。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保证所售商品来源可溯。同时,分局联合各村委,在办理营业执照阶段就对其场所证明严格把关,避免发生恶性群体事件。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针对保健品宣传销售活动的特点,其隐蔽性、流动性比较强,且时间大多在非工作时间,区市场监管局洛阳分局与镇政府充分沟通,与城管部门、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前期依托城管部门的巡查机制及时发现保健品会销行为,对虚假宣传等行为及时查处,同时对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及时通报或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落实场所责任。区市场监管局洛阳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可能提供会议场地用于保健品会议营销的酒店、宾馆、体育馆等进行走访,要求其加强对自身出租行为的管理,严格查验并留存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对违法宣传行为应立即留存证据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在会议营销期间,出租方需将上述资料张贴在会场醒目位置,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四是倡导群众监督。前期,在三大一实干活动的走访过程中,区市场监管局洛阳分局干部针对部分信息闭塞、辨别能力薄弱的老年人,以典型案例为依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保健品知识,并鼓励他们发现虚假宣传行为后积极向我部门举报,用群众监督的武器,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后期,分局充分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短信等方式宣传保健品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对违法从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辖区群众健康、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