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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2018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办法》及《2017-2018学年度 武进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12    来源: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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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紧紧围绕“提升内涵、提高质量”的目标,更好地促进我区学校主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开展办学水平考核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办法》(见附件1)及《2017-2018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考核办法》(见附件2)印发给你们,希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附件1:2017-2018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办法  .xls

附件2:附件2:2017-2018学年度武进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考核办法.xls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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