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武进区医疗机构
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区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全区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依据《常州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常食药监通〔2012〕161号),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辖区内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评定情况通报详见附件。
希望各级医疗机构在2016年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切实履行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为公众用药安全,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更大的贡献。
(主动公开)
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1日
下载附件:武市监(2016)9号2015年度武进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