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武进区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15〕156号) 文件精神,经研究,局制定了《武进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开展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
附件:武进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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