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收费单位:
现将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收费单位巡访制度(试行)的通知》(常价费〔20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及下属收费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常州市收费单位巡访制度(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6年3月14日
抄送:区政府办。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14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发改价[2016] 7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