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住建局《2016年武进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住建发〔2016〕20号)、《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武住建发〔2016〕34号)、《关于开展2016年武进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武住建发〔2016〕40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检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执法抽查暨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纳入正常监管的在建建设工程。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企业(项目部)全面自查及区住建局安监站、监察大队等职能部门执法抽查。
1、企业自查阶段。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19日,由各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填写《2016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用表》(附件),并留档备查。
2、执法抽查阶段。6月20日起,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区住建局安监站、监察大队等职能部门将组成督查组进行执法抽查。
三、检查重点
1、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记录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自查自纠、隐患治理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建筑起重机械告知、验收、检测、定期维护保养、 “安装、拆卸、顶升作业单”审批等程序和制度执行情况;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保险、限位、附墙装置及群塔作业是否安全可靠等情况。
4、深基坑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情况等。
5、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的搭设、验收、使用情况等。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施工现场保障汛期施工安全的准备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动员、部署,深入一线督促落实。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2、施工单位的安全台账资料、起重机械等自查自纠记录须存放现场备查。
3、监理单位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执法抽查中如发现相关责任单位未开展自查自纠、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我局将根据严重程度对其进行责令整改、停工整改、扣除企业信用分、行政处罚等处理处罚,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曝光。
附件:2016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用表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3日
下载附件:2016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用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