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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国家高新区2016年质量强区工作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517/2016-0000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新区委发〔2016〕23号 发布机构: 高新区  
产生日期: 2016-04-20 发布日期: 2016-05-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国家高新区2016年质量强区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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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国家高新区2016年质量强区工作意见
武新区委发〔2016〕23号
 

 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质量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现就2016年质量强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促进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主线,以健全机制为保障,强化质量基础管理,推进名牌战略,引导企业完善质量自律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提升高新区整体质量水平和效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和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

   1、品牌培育: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2016年新增市级以上名牌3个,新增著名知名商标3件,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附加值显著提高。

   2、质量管理: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并帮助3家以上企业导入实施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组织和鼓励企业申报各类政府质量奖;大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发展和培育一批QC团队,有效开展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

   3、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定, 2016年园区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项以上;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的创建工作,新增1-2家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项目。

   4、产品制造: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国家及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同期全区平均水平。

   (二)服务质量目标

   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及重点领域发展要求的服务标准体系,努力促进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发展物流、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全面提升商贸等传统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创省服务名牌和省服务质量奖。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夯实质量管理基础,建立完善高新区质量管理工作机制,与各行政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质量管理联系制度;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大力推广应用“5S”、QC小组、“六西格玛”等先进管理方法,巩固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引导重点企业贯彻实施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争创各类政府质量奖。

   (二)扎实推进标准化、计量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做好企业标准制(修)订、复审、备案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提高企业产品核心竞争力。

   (三)积极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制定培育发展名牌和“三名”商标计划。组织开展品牌工作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品牌培育意识,加强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制定名牌奖励政策,增强政府在培育名牌中的引导作用。把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和节能低碳产业企业作为创建重点,加大力度扶持,积级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环境。

   (四)精心组织质量宣传培训。加强对《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以及对先进管理模式的推广宣传,大力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年内组织1-2期针对工业企业职工、质量管理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的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月宣传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按照武进区政府对质量强区工作的要求,成立高新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由陆秋明担任组长,杨鑫才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周文彬、张永波、周立平刘宇、邵彦、王利民、吴宁轶、徐文强、张学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质量强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宇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周冬梅担任。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管理处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并配备专人负责辖区质量强区工作。健全高新区质量强区工作网络,增强企业质量管理主体意识,规模以上企业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政策引导。高新区管委会将制定出台激励政策,对标准、品牌、实验室认可等获得企业进行奖励,同时,对各行政村、企业在质量强区工作中成效显著,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及技术研发机构等方面的投入。

   (三)强化督查。规模以上企业应建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质量控制规范和质量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档案。高新区管委会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企业进行督查指导和政策宣传,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促进区域整体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的全面提升。

   以上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高新区规模以上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20日

        

    

    

    

    

    

下载附件:武新区委发2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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