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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6-00022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6〕26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6-03-10 发布日期: 2016-03-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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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洛政发〔2016〕26号
 

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3月28日起开展全镇各类用人单位201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

2016年3月28日-5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对象

洛阳镇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三、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订立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情况;

(三)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四)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五)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七)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八)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四、审查程序

(一)网上下载、自查自纠阶段

2016年3月1日起,各用人单位可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依次进入“单位办事—劳动关节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服务表格—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电子版”或登录武进人力资源网,依次进入“办事指南—劳动监察大队—事项列表—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格下载”。两种途径均可下载《2015年度全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数据项》电子表格。用人单位应及时下载并填写该电子表格。同时,对本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自查自纠。

(二)用人单位送审阶段

用人单位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村(社区)进行审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三)人社部门审查阶段

    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资料的真实性、逻辑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并按照标准评定等级。

五、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三)职工花名册;

(四)职工工资发放表(2015年12月);

(五)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资料;

(六)《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电子版和纸质版;

(七)《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八)本单位公章。

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电子表格用U盘等工具保存。

六、法律责任

人社部门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理,并加强日常巡查或重点监察,在一年内不得授予劳动保障有关的荣誉或称号。

请各用人单位在备齐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村(社区)办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续。

附件:各村(社区)参加书面审查时间表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下载附件:附件各村(社区)参加书面审查时间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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